中标
宁乡市林业局2020年宁乡市天然林补充调查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108.7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9/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xcg-202007300037
预算金额108.76万元
招标公司宁乡市林业局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绿丰林业调查有限公司108.7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乡市林业局2020年宁乡市天然林补充调查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JZ-202007300037-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林业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绿丰林业调查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2020年宁乡市天然林补充调查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200730003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0年宁乡市天然林补充调查项目 其他林业服务 见附件 1 1087680
 合计金额小写: 108768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捌万柒仟陆佰捌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2020年宁乡市天然林补充调查项目 其他林业服务 见附件 1 1087680
合计金额小写:1087680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捌万柒仟陆佰捌拾元整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

3.2 履行地点: 宁乡市各乡镇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自行踏勘调查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876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潭支行(湖南绿丰林业调查有限公司:80030621010901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按国家局及省局要求完成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按国家局及省局标准执行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乙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履行各自责任.

7.违约责任

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甲方可拒绝付款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8月16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宁乡市春城北路221号 地址: 玉潭街道新山社区八一西路148号1栋1单元302号
法定代理人: 刘晴明 法定代理人: 吴素忠
委托代理人: 潘阳武 委托代理人: 郑泽良
电话: 0731-87875118 电话: 0731-87224215
传真: 0731-87875101 传真:

附件列表
  1. 成交通知书word.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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