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jwhjzj-f1007
预算金额50万元
招标公司温州某部
招标联系人丁先生17313205279
招标代理机构温州市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862680808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车辆定点维修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4-JWHJZJ-F1007

三、项目概况:

(一)车辆定点维修服务地点位于浙江省温州市,主要对我单位所属车辆进行维护和保养,包括:1、车辆常见故障的维修。2、车辆到年限或公里数进行全面保养,包括更换机油和机油滤芯、空调系统、发动机、变速箱等常保养。3、车辆外部及内饰清洗。4、如遇车辆抛锚,提供温州市内拖车服务。5. 定期安排专业汽修人员对所有车辆进行巡检,排除故障隐患。

(二)投标供应商所提供配件应为原厂全新正品配件(招标方另有指定或同意的的除外)。原厂配件是指汽车生产厂委托专业零部件厂商生产的配件,所有车辆配件有中心库的全部至车辆品牌所在中心库购买,没中心库的可以在市场上购买,但外观、性能和原配件需保持一致,有合格证明,严禁拆车件、下线件、品牌件、翻新件冒充。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执行有关部门规定的汽车维护规定和修理技术标准,不得缺项漏项,严格保证维修质量,质保期按照原厂配件质量保证期执行。不使用“三无”产品,不以次充好,以旧带新,质价不符,少修多报,乱收费、搞回扣等。运输、调试过程中出现损坏,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三)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招标方获得优先服务的权利,维修车辆提供绿色通道,并在额定的工时内完成维修工作。车辆随到随修(在车辆能正常行驶的情况下,招标方负责将车辆送至投标供应商最近维修点;当车辆发生故障或不能正常行驶的,投标供应商应派人上门取车维修)并保证服务质量,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供应商应保证按期完成任务。在配件供应正常的情况下,保养一小时,小修车辆当天完成,对急需维修的公务用车做到加班加点,大修车辆或系统修理项目应按双方约定时间完成,不得无故拖延,特殊情况投标供应商要加班赶工,以满足招标方需求。

(四)投标供应商实行365*7*24小时专人值班制,设24小时服务电话及提供服务,随时响应招标方的服务需求,在接到招标方维修救援电话后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提供温州地区内24小时免费拖车救援服务。

(五)投标供应商应对招标方的送修车辆建立用户档案,开展跟踪服务。投标供应商建立独立的车辆维修台账,实现电子化、网络化维修档案管理,实行一车一档制度,可实时查询维修记录等详细档案。

(六)投标供应商建立汽车配件进货台账制度,配件采购台账齐全。招标方所有配件由正规渠道采购,遵守公司配件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施先检测,再提供维修方案和报价获得招标方认可,最后进行维修。

(七)投标供应商应与招标方签订保障协议。协议主要内容:1.投标供应商派遣技术人员对招标方开展季检、年检巡修技术服务;2.在执行任务中,指定1名以上技术人员提供免费伴随保障服务;3.提供相关专业教学实践活动。

(八)维修程序。1.投标供应商实行主修工自检、分管复检、总质检三级检验维修制度和程序;2.投标供应商接到《车辆送修通知单》并核实招标方送修人证件身份后,方可接车。接修没有《车辆送修通知单》的车辆,视为投标供应商单方行为,所发生的维修费用招标方不予结算;3.投标供应商接修招标方车辆应当进行维修前检验,维修项目以《车辆送修通知单》和双方认可的车辆维修前诊断检验结果和报价为准后才能开展作业;4.投标供应商维修招标方车辆过程中如发现新增的维修项目,应当及时向招标方说明,经招标方同意,并协商维修材料和工时费用收费标准后,方可进行维修,否则新增项目招标方不予结算;5.车辆维修结束后,招标方须填写配套的《车辆维修结算清单》,注明车辆消耗的材料、部件、计价情况及工时费等,此单多联复写备查。

服务要求:对车辆进行维修和保养,排除故障隐患。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50万元(不带量,据实结算)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3.最高限价:50万元(不带量,据实结算)服务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4.本项目共 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单位需具备三类(含)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7月24日至7月31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3楼工程咨询部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投标单位需具备三类(含)及以上汽车维修企业资质。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978205631@qq.com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200/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8月15日090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0930分。

(三)投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楼7楼党员活动中心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0930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楼7楼党员活动中心

※八、现场踏勘(不组织)

(一)现场踏勘时间:/

(二)踏勘地点:/

(三)联系人:/

(四)联系电话:/

(五)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标前答疑会

(一)标前答疑会时间:/ / / / 时至/ 时,联系人:/ ,电话:/

(二)标前答疑会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供应商如不参加标前答疑会,视为同意标前答疑会相关结论。因未参加标前答疑会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某部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联系人:丁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15689891527、1731320527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饶先生 联系电话:18626808087、15988783447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垟儿路71号楼7楼党员活动中心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移动电话:1333699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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