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2023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湿地防潮堤坝维修维护)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9.63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0/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mzxjt-20231025-001
预算金额9.63万元
招标公司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崔宁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13514279988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31
公告正文
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 2023 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湿地 防潮堤坝维修维护)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mzxjt-20231025-0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 2023 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湿地防潮 堤坝维修维护)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63 万 元,招标人为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 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赵圈河管理站区域内,受洪水和潮汐影响破环严重的湿地防潮堤坝相应地段进行 维修维护,保障湿地日常巡护和湿地水环境安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 2023 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湿地防 潮堤坝维修维护)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 2023 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湿地防 潮堤坝维修维护)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 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综合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
册监理工程师。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盘锦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 116 号)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盘锦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 116 号)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 2023 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湿地 防潮堤坝维修维护)监理已由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会议通过,资金来源为财政 9.63 万元。招标人为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竞争性谈判。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辽宁双台河口国际重要湿地 2023 年中央财政湿地生态效益补偿试点项目(湿地 防潮堤坝维修维护)监理
项目规模:赵圈河管理站区域内,受洪水和潮汐影响破环严重的湿地防潮堤坝相应地段进行 维修维护,保障湿地日常巡护和湿地水环境安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3.3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持有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4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
3.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 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或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综合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注 册监理工程师。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10 月 2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3 年 10 月 2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供应商须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 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设计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 定代表人亲自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 及法人代表委托授权书)。到盘锦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地址:盘锦市 大洼区鑫华国际 DE 商网)。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盘锦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3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盘锦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 116 号)七、其他
7.1 本项目合同估算价:9.63 万元
7.2 计划工期要求: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7.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http://www.cebpubservice.com/NewIndex/index.shtml)(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监管人:徐镔 0427-2828410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
联 系 人:崔宁
联系电话:13624270500
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 116 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3514279988
邮箱:/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林业和湿地保护服务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惠宾街
联 系 人:崔宁
电 话:13624270500
电子邮件:xmjt3475895@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盘锦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鑫华国际新城 DE 商网 D14 号 1-4 室、1-5 室(盘 锦项目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张岩
电 话: 13514279988
电子邮件: xmjt3475895@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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