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40万吨/年乙烯氧氯化氯乙烯扩建项目普材自控切断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gzd-24020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2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4
公告正文

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40 万吨/年乙烯氧氯化氯乙烯扩建项目普材自控切 断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GZD-240206)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 40 万吨/年乙烯氧氯化氯乙烯扩建项目普材自控切断阀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为具有该类型设备 开发设计、制造能力的国际著名专业生产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2、投标方为代理商的须 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3、投标方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石化的合 格供应商资格;4、设备制造方须具有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乙烯氧氯化氯乙烯生产装置的销 售业绩(包括已生产同类设备的数量、制造年份、用户单位);5、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 先进和成熟的,采用该工艺技术的同类设备在中国国内有相同或更高规格同类设备的成功案 例;6、投标方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投标方为授权代理商的 注册资金应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7、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业绩与服务记 录;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6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携带(1)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3)制造商须具有中石化的合格供应商资格;(4)代理商的须具有设备制作方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5)投标的同类设备在采用该工艺技
术的同类设备在中国国内有相同或更高规格同类设备的成功案例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 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 33 号中泰信大厦 801 室;售价:每套 300 元整 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 33 号中泰信大厦 8 楼二号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 33 号中泰信大厦 8 楼二号会议室
七、其他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所需的 40 万吨/年乙烯氧氯化氯乙烯扩建项目普材自控切断阀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采 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投标。
1、项目编号:YGZD-240206
2、项目名称:40 万吨/年乙烯氧氯化氯乙烯扩建项目普材自控切断阀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数量:本次招标共 83 台普材自控切断阀,详见下附表
序号:1 文件名称:普材自控切断阀数据表、设备名称普材自控切断阀、数 量:83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为具有该类型设备开发设计、制造能力的国际著名专 业生产商或经其授权的代理商;
4.2、投标方为代理商的须具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3、投标方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有中石化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4.4、设备制造方须具有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乙烯氧氯化氯乙烯生产装置的销售业绩(包括 已生产同类设备的数量、制造年份、用户单位);
4.5、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是先进和成熟的,采用该工艺技术的同类设备在中国国内有相 同或更高规格同类设备的成功案例;
4.6、投标方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应不低于 10000 万元人民币;投标方为授权代理商的注 册资金应不低于 1000 万元人民币;
4.7、投标方必须具有良好的信誉、良好的业绩与服务记录;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 2024 年 2 月 22 日起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3:30 至 16:30;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 33 号中泰信大厦 801 室;售价:每套 300 元整人民币,售后不 退。
备注:报名时须携带(1)授权委托书原件,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3)制造商须具有中石化的合格供应商资格;(4)代理商 的须具有设备制作方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5)投标的同类设备在采用该工艺技术的同 类设备在中国国内有相同或更高规格同类设备的成功案例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发售招 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疑问及回复
投标单位应在 2024 年 2 月 27 日下午 17:00 前用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word 版及盖公章 的扫描版发送至 283009518@qq.com)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超出期限的疑问将不予受理,若无视为投标单位认可招标文件无任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收到疑问后 48 小时内予以 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 09 时 00 分起至 09 时 30 分止。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 33 号中泰信大厦 8 楼二号会议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24 年 3 月 14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 33 号中泰信大厦 8 楼二号会议室。
10、联系方式
10.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 33 号中泰信大厦 801 室 E-mail: 283009518@qq.com
邮政编码:266000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账 户: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开 户 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中路第一支行
银行账号:802110200991919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0.2 招 标 人: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 66 号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岛海湾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港丰路 66 号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qdhwhx_zb@qdhwhx.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市北区金华路 33 号中泰信大厦 801 室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 28300951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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