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兴城市2020-2022年度种植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0/06/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nhy2020-cs00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兴城市2020-2022年度种植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兴城市2020-2022年度种植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0-06-09 至 2020-06-10
撰写单位: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和易

兴城市2020-2022年度种植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兴城市农业农村局 托,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兴城市2020-2022年度种植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NHY2020-CS008) 进行了竞争性 磋商 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1、 采购项目名称: 兴城市2020-2022年度种植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 LNHY2020-CS00 8 3、采购文件: 下载 4、采购结果:
包号
结果类型
确定原因
确定时间
成交供应商
名称
政府采购政策
支持企业类型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0 1
成交
采购人委托 磋商 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0年 6 8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6号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0】74号)相关规定执行。
02
成交
采购人委托 磋商 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0年 6 8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市分公司
葫芦岛市龙湾大街36号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0】74号)相关规定执行。
03
成交
采购人委托 磋商 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0年 6 8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城支公司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钓鱼台街道兴海北街94号丙-20号A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0】74号)相关规定执行。
04
成交
采购人委托 磋商 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020年 6 8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中心支公司
龙港区锦葫路中段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0】74号)相关规定执行。
5、 主要中标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包号
中标产品的名称
数量
作物面积(亩)
价格(元)
服务 要求
履约期限
01
南部区域
种植业保险
服务项目
346841.12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0】74号)相关规定执行。
承保兴城市(徐大堡镇、刘台子满族乡、东辛庄镇、望海乡、曹庄镇、沙后所镇、大寨满族乡)2020-2022年度种植业保险业务。
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保险责任按保单约定时间生效。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同期限及合同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02
中部区域
种植业保险
服务项目
339551.81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0】74号)相关规定执行。
承保兴城市(南大满族乡、围屏满族自治乡、高家岭镇、羊安乡、红崖子镇、碱厂乡)2020-2022年度种植业保险业务。
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保险责任按保单约定时间生效。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同期限及合同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03
北部区域
种植业保险
服务项目
152129.53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0】74号)相关规定执行。
承保兴城市(白塔满族乡、元台子乡、旧门满族乡、药王满族乡、三道沟乡、郭家镇、华山镇)2020-2022年度种植业保险业务。
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保险责任按保单约定时间生效。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同期限及合同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04
城边区域
种植业保险
服务项目
20626.28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银保监局关于印发2020年辽宁省种植业保险工作方案的通知》(辽农农【2020】74号)相关规定执行。
承保兴城市(古城街道、宁远街道、城东街道、菊花街道、四家子街道)2020-2022年度种植业保险业务。
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保险责任按保单约定时间生效。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合同期限及合同相关内容相应调整。
6、评审专家名单:(不含采购人代表)张志武 纪艳明 李子辉 张玉凤 黄岳。 7、保证金退还时间: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8、本项目采购文件收入为人民币 0 元。 01包 拟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 60725 元由 中标供应商 支付。 02包 拟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 54608 元由 中标供应商 支付。 03包 拟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 33886 元由 中标供应商 支付。 04包 拟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人民币 4538 元由 中标供应商 支付。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将向中标(成交)供应商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 采购人:兴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辽宁省兴城市兴海北街9号 项目联系人:王科长 联系电话:0429-5811015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门市) 项目联系人: 孙工 联系电话:0429—2669888 —801 17824096999 传真:0429—2669888 —802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9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CS008兴城农业农村局.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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