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H24-210114-00098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2025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37号 中标(成交)金额:1.95(%) 评审总得分:9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2025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服务类 名称:2024-2025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C11020000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组织实施的市政排水、泵站、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对采购项目、维护项目及抢修项目等提供可研、实施方案、初设等前期手续编制和设计工作。 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选择设计服务单位,负责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市政排水、泵站、供水、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小额设计服务。出现需求时采购人将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须及时组织人员提供设计服务,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任务。 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服务内容:(1)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审定修改、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与中间验收、竣工验收以及施工现场后续服务等。 (2)成果文件:包括以上工作中所需要的设计单位出具的一切资料,如方案设计(包括方案调整及修改完善)、初步设计(包括方案调整及修改完善)、施工图设计(包括方案调整及修改完善)、施工图预算编制等专业资料。以及提供施工过程中的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直至竣工验收结束为止的全部服务工作。 (3)设计成果版权归属为发包人,承包人应无偿提供与纸质版一致的CAD版及PDF版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书,并不得加密、设置访问权限、期限使用等保护措施。设计完成后设计单位提供装订成册的图纸(份数按甲方要求)。 (4)修改、完善设计及预算或变更设计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不另行支付。(5)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辽宁省及沈阳市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建设部关于规划及设计方面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和办法等。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所提交的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五、质量标准:合格标准,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六、结算金额:有工程结算的,按工程结算价*中标费率计算设计费;设计方案及一些无工程结算的项目,按照项目预算金额*中标费率计算设计费。七、设计结果交付时间:中标人在收到项目所需全部资料后,按时间完成设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成果文件。八、其他要求1、标报价:费率报价,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字。投标报价是指完成全部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的所需的费用总计,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任何费用。2、供应商需要在响应文件内,提供设计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整体设计工作方案、设计主要内容、设计质量保证措施、设计进度保证措施、重难点分析、后续服务保障方案、拟投入的技术设备人员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所提交的成果应满足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要求及合同约定。合格标准,设计成果必须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满足招标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卉蕾、李阳、费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2025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招标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收取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4,2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沈阳市于洪区水务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 联系方式: 024-825789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沈阳祥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园街16号5门 联系方式: 024-82578965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龚晶晶 电 话:024-82578965 十、附件 采购文件:2024-2025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 end.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2025年设计服务单位采购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