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2024年度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谋划工作指导项目(三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金额
66.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6.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001]FJZCZB[TP]2023001

二、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谋划工作指导项目(三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福州博森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瑞和路18号 662,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典型引路示范服务):

服务类(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联合体成员:福州博森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典型引路示范服务 1.典型引路项目概况。按照水、气、土、海洋、生态、固体、EOD、能力建设等8个领域,总结提炼福建省九市一区及省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项目谋划、实施、成效全过程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针对省内典型案例制作形成系列报道(包括宣发文稿和宣发视频,省外典型案例仅制作宣发文稿),用于进一步宣传推广和典型示范,供各地市后续项目策划参考和借鉴。 2.项目安排: ①项目内容分为两期实施,第一期提交水、气、土、海洋、生态、固体、EOD、能力建设等8个领域其中4个领域的省内、省外若干典型案例成果并汇编成册;第二期提交水、气、土、海洋、生态、固体、EOD、能力建设等8个领域除第一期外的其余4个领域省内、省外若干典型案例成果并汇编成册,包括省内典型案例宣发文稿和宣发视频,省外典型案例宣发文稿。 ②第一期成果于2024年3月底前提交;第二期成果于2024年5月底前提交。 3.主要工作内容: ①调研和搜集资料:针对所选定的典型案例,进行相关领域的调研和搜集资料工作。包括获取案例的相关数据、背景信息、解决方案的具体细节等。 ②撰写文稿:根据调研和搜集到的资料,撰写宣发文稿。文稿应包括案例的简介、背景分析、解决方案和取得的成效等内容,以便读者能够全面了解和理解案例的重要性和价值。 ③视频拍摄和剪辑:对于典型案例,需要进行实地拍摄,以获取更真实和有说服力的素材。拍摄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案例现场、典型设备、典型方法等,以便展现案例的过程和结果。之后,将采集到的素材进行后期剪辑和制作,形成宣发视频。 ④设计和制作:在制作宣发文稿和视频时,需要进行相应的设计和制作工作。包括选取合适的排版和配色方案,增加相关图片、图表等辅助展示素材,使文稿和视频更具吸引力和可读性。 ⑤校对和修订:完成初稿后,需要进行校对和修订工作,确保文稿和视频的准确性和流畅性。校对时要注意语法、用词、标点等方面的错误,并根据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4.提交成果内容要求。总结提炼福建省九市一区及省外生态环境治理相关项目谋划、实施、成效全过程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成果汇编;制作形成系列报道,包括宣发文稿和宣发视频。 5.服务时间要求。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①项目内容分为两期实施,第一期提交水、气、土、海洋、生态、固体、EOD、能力建设等8个领域其中4个领域的省 内、省外若干典型案例成果并汇编成册;第二期提交水、气、土、海洋、生态、固体、EOD、能力建设等8个领域除第一期外 的其余4个领域省内、省外若干典型案例成果并汇编成册,包括省内典型案例宣发文稿和宣发视频,省外典型案例宣发文稿。 ②第一期成果于2024年3月底前提交;第二期成果于2024年5月底前提交。 1、服务期限:1年。 2、具体服务时间要求: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形成文本报告;制作形成系列报道(包括宣发文稿和宣发视频)。 服务时间要求: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 交货时间不一致的,以该条款为准。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部署要求,提升全省生态环境项目谋划水平,解决我省争取的中央资金占全国总盘子的比例不高,以及各地生态环境治理项目申报存在数量不多、质量不高、要素及地区分布不平衡和整体入库率偏低等问题,提升全省生态环境项目谋划水平,助力污染防治攻坚、减污降碳协同,推动项目工作法取得更大实效,开展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谋划工作指导项目。 为提升全省生态环境项目谋划水平,强化工作指导帮扶,拟委托专业技术团队,引入典型案例,定期赴各地市开展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政策宣讲、项目策划指导帮扶,指导督促各地精准、保质、保量策划大项目、好项目,并及时总结提炼各地成功经验做法;强化年度项目全过程工作指导,督促各地落实项目工作法要求,加强策划项目和工程建设质量监管等,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662,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肖能德
评审专家: 丁瑞玉 沈鹏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下浮20%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费,中标金额在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典型引路示范服务:0.7944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谈判小组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其中福建省华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属无效报价。其他均符合谈判文件要求,资格性符合性审查通过,属于有效报价。

2、本项目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与福建博森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其中成员方福建博森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小型企业,在联合体协议中份额占50%,享有价格扣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

联系方式:0591-88367068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59号楼2层

联系方式:0591-836258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淑萍

电话:0591-83625873

福建省卓诚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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