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金额
83691.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6/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递交时间:2022-06-02 15:51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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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评标办法 | 定性评审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分类编号:ZCB-DZ版本编号:2021-02生效日期:2021-11-01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二〇二一年十一月第 1 页/共 49 页标准文本使用说明 3.“[ ]”及“ ___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 ] ” 及“___”。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5.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zhuhai.gov.cn/”或“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下载。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第 2 页/共 49 页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2022 年 06 月 02 日招标文件第 3 页/共 49 页招标文件目录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4.投标保证金5.投标资格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7.评标8.定标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10.招标议程安排11.投标有效期限12.投标费用13.投标文件14.各类人员组成15.投标报价16.合同17.签订合同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9.废除中标20.附件列表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二、要素与规则1.资格审查要素表2.经济标评标要素表3.技术标评标要素表4.业绩信誉要素表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10.分级选取法规则11.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12.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13.集体议事法规则14.竞争性磋商法规则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2.拒绝投标的情形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4.围标串标的情形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四、通用条款1.总则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3.施工合同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5.招标议程安排6.投标有效期限7.投标资格8.投标费用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报价11.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13.细微偏差修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5.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8.签订合同19.废除中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1.开标第 4 页/共 49 页2.资格审查3.评标环节入围会4.评标5.定标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七、附件第 5 页/共 49 页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 招标人名 称: [ 珠海市香洲区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通讯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翠仙路188号 ]邮政编码: 519000联系人: 陈梅联系电话: 0756-2635052传真: /电子邮箱: /网址: /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天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拱北粤海中路2161号斗门大厦706房邮政编码: 519020联系人: 杨美芳联系电话: 18023008398/0756-6328635传真: 0756-8659530电子邮箱: 314043292@qq.com网址: /1.3 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改扩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1.4 项目地址 珠海市南屏镇南泉路21号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院内1.5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 / 公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电力工程 / 矿工工程 / 冶金工程 / 石油化工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通信工程 / 机电工程 /其他1.6 招标内容[项目概况:总投资约115802.7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总投资82582.77万元(含基本预备费4316.61万元)。新建部分总建筑面积117399㎡(地上建筑面积89185㎡,地下建筑面积28214㎡);改造部分建筑面积16660㎡;主要内容包括:基坑开挖支护,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市政配套工程等。 招标内容: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总承包等;项目所有各阶段的工作成果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具体设计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1.7 招标金额[83691.60]万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暂定1108.83万元,建安工程费用暂定82582.77万元。)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其它事项 [ ]1.8 使用财政性资金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区 ]级财政性资金。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其它事项 [ ]第 6 页/共 49 页1.9 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1.10 项目招标阶段内容勘察初步设计(非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施工图设计设计咨询施工配合服务其他说明 [ 本次工程总承包招标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1.11 监理单位 [ ]1.12 勘察单位 [ ]1.13可以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规划设计要求。地形图。建设用地红(蓝)线图。项目位置示意图。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其他文件 [ ]。其它事项 [ 招标人未提供的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收集,自行收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14 项目勘察设计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附件《设计任务书》及附件《勘察任务书》。其它说明 [ 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1.15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可以/必须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各标段定标顺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一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但每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项目负责人。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其它事项 [ ]。1.16 招标次数 本项目为第[ 1 ]次招标。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2.2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自行招标。3.最高投标限价第 7 页/共 49 页3.1 最高投标限价[ ]元。费率报价[ 建安工程费≤95%,设计费≤85%。]其它事项:[工程总承包费=[ ]+[ ]+[ ]+[其他费用] 其中:勘察费 [ ]。设计费 [ ]。建安及设备工程费 [ ]。其它事项 [ ]。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万 ]元。无需投标保证金。4.2投标保证金提供方式提交方式: 现金 / 纸质保函、保单 / 电子保函、保单 / 其它方式[ ]。保函、保单类型: 银行保函 / 担保公司保函 /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 / 其它方式[ ]。其它事项 [ 1、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 2、采用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使用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银行保函;如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无法开具、基本账户的保函业务是由其隶属的上级银行托管并统一开具的,可由基本账户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银行保函。资格函件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的关于保函业务统一管理的情况说明函(如由基本账户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银行保函的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投标保函纸质版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招标人。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进行审查,如发现有虚假则有权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再在资格函件中提供 ]。5.投标资格第 8 页/共 49 页5.1 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 专业[ ]级或以上勘察企业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者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 二 ]级或以上资质。港澳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或具有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备案业务范围为[ ]。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 ]。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内地投标人适用)。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内地投标人适用)。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的资质(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要求(澳门企业适用):[ ]。 [ ]。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2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施工]资质的一方。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承担工作范围内容最低资质要求。其它事项 [ 1、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具有独立资质,施工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非联合体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资质。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内地投标人适用),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3、具有隶属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2 拒绝投标情形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为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施工类别最低等级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珠海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其它事项 [ 联合体投标时,以主办方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5.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集中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其它事项 [ ]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6.1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6.2至6.4项规定方式选取[ 10 ]名(10至20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其它事项 [ ]。6.2 部分推荐入围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 3 ]名(不大于5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30%)。票决规则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其它事项 [ ]。第 9 页/共 49 页6.3 价格竞争方式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 ]%(1%至5%),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参数T值为[ 20 ]%(0至20%),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入围基准价组成及计算方式 [ ]。其它事项 [合理低价排序法二的投标报价按总价进行排序:投标总价=设计费报价费率×设计费招标金额+建安工程费报价费率×建安工程费招标金额 ]。6.4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直接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3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一轮[3 ]名,第二轮[ 2 ]名,第三轮[ 2 ]名,第四轮[ 0 ]名(各轮入围投标人数量之和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级选取法规则》其它事项 [ 联合体投标时,仅以主办方信用评价等级作为计算依据。 ]。7.评标7.1 评标内容经济标。技术标。其它事项 [ ]。8.定标8.1 定标方法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第N低价法):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 一次票决法。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集体议事法规则》。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不少于3名)。磋商内容为 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一轮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第二轮票决规则为逐轮淘汰法。其它事项 [ ]。8.2 考察、质询、清标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评标后定标前招标人将所有对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进行 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内容为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其它事项 [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9.1 招标公告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在[ ]发布。其它事项 [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准。]10.招标议程安排第 10 页/共 49 页10.1 招标议程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zhuhai.gov.cn)查询。其它事项 [ ]。11.投标有效期限11.1 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之后 90天其它事项 [ ]。12.投标费用12.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元。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取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等文件(发改价格[2015]299号),招标项目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为计费基数,按以上收费标准80%计取,服务费超过6万部分按照60%计取,且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不超过8万元,若超过,则按8万元包干计取 ]。12.2 其他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13.投标文件13.1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投标保函/保单,正本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适用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其它事项 [ 除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的投标保函/保单为纸质文件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13.2 格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其它事项 [ ]。13.3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一致。13.4 资格函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5 技术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6 经济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7 业绩信誉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其它事项 [ ]。14.各类人员组成第 11 页/共 49 页14.1 招标人工作人员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2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0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2 ]名。其它事项 [ ]。14.2 招标人监督小组招标人监督小组由[ 2 ]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 5 ]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5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0 ]名(一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它事项 [ ]。14.4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5 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本项目不组建定标委员会,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其它事项 [ 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 ]。15.投标报价15.1 投标报价方式其它方式[ 1、工程设计费:采用费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85%;2、建安工程费:采用费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95% ]。其他事项:: (1)工程总承包合同暂定总价=建安工程费×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设计费×设计费中标费率。(2)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评标时发现投标报价超过小数点后两位数的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投标报价组成:工程总承包费=勘察费+设计费+建安及设备工程费+其他费用;勘察费报价,报价上限 [ ]。设计费报价,报价上限 [ ]。建安及设备费工程费报价,报价上限 [ ]。其他费用采用报价,报价上限 [ ]。15.2 成本参考线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不设成本参考线。其它事项 [ ]。15.3 项目措施费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报价。由于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产生的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 ]结算。其它事项 [ ]。15.4 暂列金额 按照[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其它事项 [ ]。15.5 暂估价按照[ ]元报价。暂估价使用范围 [ ]。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 由中标人发包/由招标人发包/其它方式[ ]。 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照[ ]元报价,不得竞争。其它事项 [ ]15.7 计算误差风险 其它事项 [ ]。16.合同第 12 页/共 49 页16.1 合同文本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督总局监制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使用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其它事项 [ 使用招标人提供的合同版本 ]。16.2 承包方式工程总承包其它事项 [1.设计施工总承包。2. 由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范围和内容实行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图设计工作、工程施工、完成相关报批报建配合服务、竣工备案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等。 ]。16.3 分包规定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分包条件 [ 分包单位资质须符合相关规定。 ]。其它事项 [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对分包工程专业分包商的资质要求:须由具有相应的资质且报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后的分包商承担 ]。16.4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时提供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中标人配备的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需要,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并在岗位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活动。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必须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珠规建建〔2010〕48号)文件的要求。中标人配备的设计管理人员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条件 [ 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人员,且所更换人员的执业资格和职称不低于被更换人员 ]。其它事项 [ ]。16.5 主要机械设备要求[(说明机械设备名称、技术指标、数量)]。其它事项 [ 中标人根据实际施工需要自行安排,满足施工进度的要求。中标人主要机械设备配置不能满足进度要求时,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增加设备投入,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 ]。16.6 工期要求承包合同签订生效之后[ ]天。措施: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提前[ ]天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 ]天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 一、设计总工期共[ 25 ]个日历天。以招标人下达设计指示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初步施工图审查提出修改意见后 15 个日历天内提交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1620]个日历天。工期自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之日开始计算,至招标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1、由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认的不可抗力(地震、洪灾、战争、台风、当地气象部门确认的暴雨等)造成的工期延误,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认后工期顺延。 2、由于非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确认后工期顺延,但工程造价不予调整。 3、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的处理:(1)延误日期占合同工期5%以内(含5%)的,中标人按照每天(合同额/总工期)×6%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2)延误日期占合同工期5%-10%(含10%)的,中标人按照每天(合同额/总工期)×9%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3)延误日期占合同工期10%以上的中标人按照每天(合同额/总工期)×12%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 (4)工期延误的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价的5%。违约金按照分段累加法进行计算(5)工期延误超过总工期15%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损失。4、中标人须在招标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撤出施工现场、恢复场地、移交建筑物钥匙;60个日历天内移交完整的建设工程档案、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16.7工程质量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措施:达到质量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 一、设计要求: 1、符合国家、广东省及珠海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并按要求通过有关机构审查。 2、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需满足房建、市政等有关规定,及现行国家、省、市有关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所要求的规定。 3、如因设计质量原因,中标人设计成果两次未能通过技术性审查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时,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另选设计单位,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不支付任何费用给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赔偿。 4、报告成果要求满足并通过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查要求。 5、所有通过有关机构及行业主管部门审查的专家评审费由中标人承担。二、工程施工要求: 1、如果不能达到质量要求而返工,中标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 2、招标人、监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因质量问题发出全面停工整改通知的,中标人每次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并在下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多次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者,招标人可作为诚信记录依据,招标人亦有权终止施工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场,剩余工程款不予支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第 13 页/共 49 页16.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措施: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 1、招标人、监理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因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发出全面停工整改通知的,中标人每次支付违约金 为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二 并在下期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2、砂石、土方(弃土)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运输须严格按照《关于对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和建筑垃圾的车辆进行规范化管理的通告》要求执行,确保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各项措施的落实,杜绝泥头车超载的安全隐患。 3、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多次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者,招标人可作为诚信记录依据,招标人亦有权终止施工合同,中标人无条件退场,剩余工程款不予支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4、中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应需执行珠海市文明施工和扬尘治理“6个100%”要求 ]。16.9材料设备性能及使用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之后方可使用。辅助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其它事项 [ 1、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图纸设计、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有权要求更换,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本工程所采用的材料按珠海市现行的材料检测办法执行。 2、主材的核准程序:材料使用前,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和经确认的施工图对主要材料的具体要求(规格、色泽、纹理等),向招标人提供主材样品相关资料,经招标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审定后,立即对主材样品相关资料进行封存。进场材料按封存的样品(标准)进行验收。 3、达不到封存样品(标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在招标人要求更换的时间内中标人仍然无法提供与样品(标准)同样质量和档次的材料、或招标人与中标人就中标人采购的材料的质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招标人有权指定材料及设备,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4、所有材料要提前15天送样给招标人选定,提前订货,由于中标人订货、送样不及时,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5、材料的送检:工程所有主材以及招标人要求送检的其他材料,按照珠海市相关检测办法报珠海市质检站进行检测, 6、材料的入场:经检测合格的材料按照签样材料标准报监理单位办理入场手续,进场材料按封存样品(标准)进行验收。进场材料达不到封存样品(标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在招标人要求更换的时间内中标人仍然无法提供与样品(标准)同样质量和档次的材料、或招标人与中标人就中标人采购的材料的质量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招标人有权指定材料及设备,中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7、因中标人以下原因:未提前15天向招标人送样的、未报监理单位组织审定材料签样的、施工用材与签样材料不一致的、材料未送检的、未经许可擅自组织材料进场的,每发生一次扣除中标人1万元违约金。由于上述原因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 ]。16.10设计以及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招标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变更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其它事项 [ 1、设计变更及材料、设备更换必须按招标人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审,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审批后方能实施。 2、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不能要求招标人按照变更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赔偿 ]。第 14 页/共 49 页16.11 承包风险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项目终止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工程规模缩减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由于招标人、中标人外第三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超过索赔限额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的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含本数)/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之内的部分,招标人将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1、投标报价应当包含完成设计、施工全过程服务的所有费用、利润及税金等。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等材料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进行投标报价。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予支付除了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由招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 2、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或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完成的时间工作量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或规模缩减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不得以此要求招标人赔偿损失。本项目设计、施工结算价原则不得突破区财政部门批复或备案的预算;突破的,按区财政部门批复或备案预算执行。 3、设计风险: 3.1、本项目设计费包括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等工作过程所涉及的所有设计服务费用。 3.2、因招标人或使用单位要求或各类报建所需的方案调整、图纸变更的修改设计工作由中标人按要求完成,不另行收费。 3.3、本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3.4、因分期设计分期实施造成的设计调整及重复设计,不另行收费。 3.5、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内调整系数,中标后不再因各种原因调整。3.6、施工图设计需满足建设单位的要求,在此阶段的调整或重新设计,均由中标人负责实施,不另行计费。 3.7、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审查等成果报审报批工作,并根据审批意见或招标人意见进行调整和修改,由此增加的工作量,结算不另计取费用。 3.8、中标人负责承担设计成果报审报批会议的会务费和专家评审费等相关费用。中标人承担可能发生的专项设计论证等相关费用。3.9、本项目实行施工图限额设计,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进行施工图的限额设计。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金额不得超过发包人审定概算中的建安工程费,否则,承包人必须在保持项目建设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和使用功能的前提下,优化调整施工图设计直至符合限额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若承包人未按限额设计要求将施工图设计调整至符合限额要求,则超出限额部分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10、承包人为满足限额设计要求对各阶段设计文件和预算进行调整的时间均不作为工期顺延理由,但因发包人增加投资导致承包人需要对各阶段设计文件和预算进行调整的除外。 4、施工风险; 4.1、以下费用包含在总投标报价中,无论投标人是否填报,结算时不予调整:中标人应负责施工现场地面障碍物清除及地面、地下构造物(或各类地下管线)的保护费用、绿化的恢复费用以及合同(范本)文本中所述的承包人应作的相关工作等费用。 4.2、中标人须按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及广东省和珠海市质量通病防治措施要求,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的工作内容所需的费用。 4.3、中标人应按建设主管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但工程相关费用不予调整。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防台风、防暴雨、安全文明等施工措施及招标人委托的工作,经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不能保证工程安全、工程质量及施工工期时,中标人应按照建设、质量、安全等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改,但工程费不调整。 4.4、凡中标人在施工的过程中损害了招标人或第三者利益,中标人必须负全责。 4.5、由于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的,中标人不得进行经济索赔,但可以要求招标人顺延工期; 4.6、无论发生任何情况,中标人的工程质量均必须达到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否则,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返工;若中标人不返工,招标人有权:不支付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委托其他单位另行施工,其发生的费用直接从中标人的工程进度款及结算款代扣;取消其中标资格,报建设主管部门处理,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从工程进度款、结算款、履约保证金中代扣,不足部分另行支付。 4.7.本工程投标报价时至少包含以下各项措施的费用(不论投标单位是否填报,均认为已含于投标报价中,结算时不再调整):①招标人只提供现状现场,中标人驻地建设以及施工所需的场地平整、临时道路的修建、养护、拆除及其清运,临时供电、临时供水、排污、施工排水、临时设施、通讯(均含报装费、增容费、设计费、电气设备费、架设费、维修费、拆除费)等各项费用。②为维持施工期间周边的企业和居民临时交通、通讯、供水、供电、排水所需的措施费用③防台风、防暴雨及施工期间保证河道沟渠正常排水和泄洪的措施费用。④施工过程中遇到地面、地下障碍的处理费用,施工期间对周边建筑物、构造物、高压线(杆)、各类地下管线等构造物的保护费用。⑤招标人投保的工程险(保险期限至工程完工止,含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等)。 ⑥为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⑦各类机械设备的进退场费用、工程完工后的清场费用,施工淤泥的清运费用,各项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费用。(如有发生)⑧施工期间所发生的所有抽水和排水费用。(如有发生)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所述的中标人应做的相关工作的费用。 4.8、保修期间,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修改意见48小时之内必须予以响应,否则,招标人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单位进场进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一个合格的承包商所应预见的各种风险 ]。16.12 支付担保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 ]。第 15 页/共 49 页16.13 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 10 ]%(不大于10%)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1、若中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15个日历天向招标人提交四大国有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或经招标人认可的本市国有控股金融担保机构开具的无条件、不可撤销《履约保函》原件。如果中标人不能按照本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若中标人采用现金方式提交履约担保,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当天起算15个日历天内提交,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必须以中标人的名义转入招标人以下帐号: 单位名称: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户行:建行文园路支行 账号:44001649135059000129 3.退保约定:提交银行履约保函的,工程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有未决、索偿事宜除外)一次性退还中标人(无息) 4.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金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 超过+[ ]%(不含本数)或-[ ]%(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材料价格上涨[ 5 ] %(≤5)(含本数)或材料价格下降[ 5 ]%(≤5)(含本数),调整超过的部分。仅主要材料(包括钢材、水泥、商品混凝土、砂石、砌块、电线电缆、管材等)进行调整。施工期间的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中间价平均值计算,《珠海工程造价信息》缺项的材料单价以甲乙方和监理三方询价为准。材料调差计取增值税销项税额按相关规定执行,不予下浮,其他材料及机械费不予调整。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调整超过的部分。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参照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珠海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参考价对比的价差调整人工单价。其他事项 [ 1、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由中标人承担的风险因素范围之内不予调整。 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商洽(含现场签证及工程变更)导致的造价变化,根据香洲区相关规定,经招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方可予以调整 ]。16.15 造价调整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的综合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相对预算降幅=(预算价-中标价格)/(预算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中标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格)/(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计算,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计算。本工程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或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其它事项 [ 1、经招标人审批确认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工程洽商按以下原则进行造价调整: ①施工图预算中已有的项目单价:按施工图预算单价×中标费率计算。 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按预算编制原则计算×中标费率计算。最终以政府相关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2、工程在招标文件及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予调整。 3、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取消经审批的项目及未施工项目,则发包人将在工程结算时扣除该项目相对应的费用 ]。第 16 页/共 49 页16.16 合同价款支付预付款 [ ]。进度款 按照施工进度每月支付当月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 ] %(含本数)。结算款 结算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日之内完成,结算的支付比例不低于结算价格的[ ]%。保修金 [ ]。其它事项 [ 一、设计费: 1、设计费:(1)按2002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取费标准》乘以中标费率计取。 其中: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附加调整系数(1.0)×绿色建筑设计收费调整系数(具体绿色建筑设计星级及调整系数以招标人实际要求为准)×0.5(施工图设计比例系数)。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以政府相关部门批复的预算中确认的建安工程费作为计费基数,本工程设计收费基价计费额在设计工作全部完成的情况下,按全部工程量、不分专业统一计算; (2)绿色建筑设计收费取费系数按照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粤〔2013〕09号文执行.如绿色建筑星级要求为一星调整系数为1.05,二星系数为1.10; (3)海绵城市、装配式设计费及土壤氡浓度检测、噪声检测均包含在设计费中,不另行计取。。 ■设计费的支付方式: 1、预付款:不低于10% 2、进度款: (1)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审批通过后,支付至设计部分暂定价的80%;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设计部分结算价的97%; 3、结算款:项目完成施工结算后支付至设计费结算总价的 100% ;[结算总价=设计总费用-招标人确认的扣罚金额]; 4、保留金:无保留金。 二、建安工程费: 1、工程量: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属于16.14条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和工程商洽(含签证)为依据,按照相关工程现行国家计量规范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 2、综合单价:按经相关部门审定的的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对应的综合单价乘以中标费率计算。 3、规费、措施费、税金等按国家及广东省、珠海市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4、人工(含机械用工)、材料(含机械用汽油、柴油)、机械价格取定:按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当期《珠海工程造价信息》的人工、机械单价取定。 5、材料单价取定:按珠海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施工图预算编制当期信息价的材料单价取定;《珠海市工程造价信息》未列的材料由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三方共同确认。 6、如有造价调整,按本招标文件16.14、16.15条约定计算造价调整金额。 7、建安工程费支付方式: 7.1、预付款:不低于10% 7.2、进度款:由招标人按照每月审核完成合格工作量的80%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支付进度款。每月进度款中的19%(房屋建筑及装修项目)/10%(市政项目)/4%(房建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由区财政相关部门通过相关政府资金拨付审批流程后直接存入工资支付专户。) 7.3、结算款:①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与发包人的结算工作且结算成果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0%; ②结算经相关部门审定后,并将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所有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如因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原因无法完备资料的除外),支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 7.4、保修金:[保修金为经相关部门审定工程结算价的3%,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终止后30天内由中标人申请支付(无息),如中标人逾期不申请导致财政资金结转由其负全部责任。但在缺陷责任期间,如果招标人发出保修指令,中标人无法在48小时之内响应招标人的要求,对保修内容进行保修,招标人将自行委托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维修,所产生的费用,从中标人保修金中直接扣除,中标人不得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三、其它事项:[1、中标人在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60日内须根据本招标文件、合同及其它有关资料办理工程结算手续,因中标人原因逾期不办理结算手续,招标人有权根据现有资料进行结算,后果由中标人自负。]。17.签订合同17.1 签订合同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 30天其它事项 [ ]。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8.1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将该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仅适用非第一次招标的情况)其它事项 [ ]。19.废除中标第 17 页/共 49 页19.1 废除中标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其它事项 [ ]。19.2 废除中标处理办法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其它事项 [ ]。20.附件列表20.1 附件项目建议书[ ]份,附件编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份,附件编号:[ ]。规划设计要求[ ]份,附件编号:[ ]。地形图[ ]份,附件编号:[ ]。建设用地红(蓝)线图[ ]份,附件编号:[ ]。项目位置示意图[ ]份,附件编号:[ ]。地质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水文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勘察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设计文件[ ]份[ ]页,附件编号:[ ]。招标工程量清单[ ]份,附件编号:[ ]。其它事项 [ ]。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第 18 页/共 49 页21.1 说明事项说明内容 [ 一、设计期间说明内容; 1、由于非招标人原因中标人不能按合同期提交设计成果文件每延误[ 1 ]天罚[设计总费用的1%]万元。 2、如因中标人原因没有按招标人要求的工期完成相应的设计工作量,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1]天,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每天扣减设计总费用的1%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延误[5]天以上不满[10]天的,从第[5]天起,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每天扣减设计总费用的2%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延误[10]天以上,从第[10]天起,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照每天扣减设计总费用的3%标准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工期延误超过[30]天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损失。(注: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0%,赔偿金不超过合同总价)。 3、施工期间必须保证至少1名设计代表可以在24个小时之内赶到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必须是参加过本项目设计的专业人员。每有一次无法及时赶到现场又无法给与正当理由的,每次扣减设计总费用的1%;。 二、施工期间说明内容: 1、劳资纠纷处理:中标人应妥善处理好施工人员劳资问题,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随时检查中标人工人工资发放情况;若因中标人原因产生劳资纠纷的,每次支付违约金 5万元给招标人,招标人将向珠海市建设主管部门申报中标人不良诚信记录,并列入珠海市诚信管理系统。如上述情况影响施工的开展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赔偿全部损失。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达到移交标准后 10 天内,中标人必须做好清场退出工作。否则招标人有权安排人员进行清场,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违法分包或转包工程内容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本工程的所有材料检测试验费均包含在总投标报价中(按规定由招标人支付的除外),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少报或漏报,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5、投标前,投标人务必自行实地考察现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被认为是已掌握了施工现场的一切情况所作的承诺。 6、本项目在施工中必须确保道路的清洁,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道路清扫及洒水,由于施工造成的污染, 中标人必须在当天及时处理;必要时,招标人可委托第三方负责清扫,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7、中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一切可能发生的不确定因素而导致工期延长、施工措施增加而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包括施工过程中因赶工而发生的措施费由中标人在报价中考虑,中标后均不得调整。 8、施工中破坏的物品、设施、设备、道路等仍按原样修复,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9、本地区为台风多发区,所有台风损失中标人不能向招标人进行索赔,如因工程本身的施工噪音及施工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或因施工有关审批手续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工期不调整。 10、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临时交通道路的畅通,因中标人对临时交通道路通畅保证措施不够或无力导致师生、家长、其他居民、企业投诉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根据投诉情况进行处罚。 11、投标人必须以招标人的名义为工程进行足额购买保险(至工程完工止),包括工程险、第三者险等等必要保险。购买保险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当发生破坏需要修复及索赔时,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及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招标人不再承担索赔责任。如果中标人不按足额购买保险,发生修复及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及责任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2、安全生产、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设施费由投标单位负责;施工期间对周围建筑物、构筑物、高压线(杆)、各类地下管线的保护费用;各类机械设备的进、退场费及安拆费、工程完工后的清场费用,各项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运费由投标单位负责;防台风、暴雨所需的费用,因下雨而发生的抽水台班费和排水费用,因施工抽取地下水及排水的费用。由于天气及外部因素引起的为保证施工合同内容完成而导致的一切费用的增加(包括防台风措施、防暴雨、排水费等费用);防台风、防暴雨及施工期间保证河道沟渠正常排水和泄洪的措施费用。 13、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事故的处理及费用。因工程施工而使第三者遭受损害时,由中标人负全责,并保障招标人免于承担任何责任的费用的风险。 14、在施工过程中, 中标人的技术方案、施工方案、防台风、防暴雨、安全文明等施工措施及招标人委托的工作,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审查后认为不能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及工期时, 中标人应按建设、质量、安全等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的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修改,但工程费不调整。 15、在施工期内(含间歇期),中标人保护施工场地内的绿化、电缆、路面等原有设施的相关费用,工程费不调整。 1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符合珠海市有关规定,本工程要求达到珠海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工地标准,否则可扣减预算价中相应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 17、在施工过程中,若招标人或监理认为中标人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则招标人或监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采取赶工措施,因此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8、中标人施工前应完善施工道路周边的安全指示、警示、标识,若因以上设置不清引起的交通、安全事故,中标人应负全责。 19、因中标人原因暂停施工,经招标人发出恢复施工的指令后,在指定期限内未恢复施工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计量,剩余的工程款不予支付,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 20、由于本工程属于政府投资工程,因此,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受到政府财政制度和政府监督相关制度的约束,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任何违反政府行政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与中标人及其代理人所签订的增加工程造价或损害政府利益的行为(如:工程变更、工程量签证、工程商洽和工程延期等),均属无效,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21、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由中标单位负责委托质检部门对工程质量进行的各项检测(包括但不限于混凝土试块,钢筋检测),费用(防雷检测费除外)包含在总投标报价中,由中标单位负责支付 ]。其它事项 [ ]。21.2 ; ;:第 19 页/共 49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二、要素与规则提示招标人:本章第(一)至(五)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置评审要素。本章第(六)至(十四)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需在招标文件备案前将相关规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后,增加新的章节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的相关条款中进行标识。 (一)资格审查要素表序号 资格审查要素 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 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要求,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和第四章第9项要求。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交易中心系统到账情况为准,以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保单原件(单独密封)外,需同时在资格函件中提供保函/保单扫描件;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2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内地投标人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 港澳投标人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身份证明。被授权委托人应同时获得联合体各方授权。3独立法人资格(设计单位可提供合伙企业证明资料)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内地投标人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彩色扫描件。 港澳投标人提供商事登记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4 资质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内地投标人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港澳投标人提供珠海市(区)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备案认可书彩色扫描件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各自提供资质证书。5 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内地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 港澳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和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扫描件,或提供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认可的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6 安全生产许可 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7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仅需内地﹙广东省外)投标人提供。第 20 页/共 49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8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9 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囗合格囗不合格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仅需内地投标人提供。(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10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和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提供加盖各方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协议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仅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11 投标承诺书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12 其它不合规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做无效投标情况处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序号 资格审查要素 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第 21 页/共 49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不合格原因1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包括总价及各分项报价)。投标报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唱标信封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2 内容格式 内容格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3 其他不符合情况 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编制经济标书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不符合本表评审内容要求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中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 (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1 总体概述 对项目的总体认识、论述过程、总体组织、总体设计、总体计划、综合措施情况。2 设计工作安排 对本项目设计工作的计划安排、任务合理分解目及设计工期满足要求情况。3 施工组织方案与技术措施施工组织方案及施工方法、工程重点难点、施工关键技术工艺、保障工程质量、工期和施工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情况。4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和材料采购、过程控制及检验、分项措施情况。5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单位工程安全防护方案、防护措施情况。6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污染物处理及排放、技术及管理措施情况。7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关键路径和进度控制措施情况。8 资源配备计划 工、料、机配备:主要机械设备需求,劳动力需求,周转材料需求等计划表及相关说明。9 其他意见 对投标文件的其它意见。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第 22 页/共 49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 (四)业绩信誉要素表 序号 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1 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及获奖情况过往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情况及其获奖情况。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关键页;设计成果文件关键页;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获奖证书等。投标文件中各类别业绩提供不超过三项。2 其它代表性业绩 投标人的其它代表性业绩及其获奖情况。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合同关键页;设计成果文件关键页;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获奖证书等。投标文件中各类别业绩提供不超过三项。3 财务状况 投标人近年来的财务状况。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关键页等。4 纳税状况 投标人近年来的纳税状况。 纳税证明等。5 企业获奖情况 投标人近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获奖证书等。6 机构或团队状况 投标人派驻项目地机构或团队状况。 营业执照或项目人员配备表等。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投标人自拟。7 项目负责人资历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职称、工程业绩、获奖情况等。 相关证书或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 备注:1.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投标人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定标资料一览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业绩信誉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评标委员会不对业绩信誉标书进行评审。4.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五)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第 23 页/共 49 页考察序号 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质询序号 质询要素 质询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清标序号 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 备注: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2项规定进行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定标前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报告。 (六)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3.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二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额,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全部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围者,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4.资格审查委员会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 (七)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5.1 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第 24 页/共 49 页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八)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一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P))。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九)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二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第 25 页/共 49 页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以X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Y,以Y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分级选取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本规则所称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排序。4.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一轮入围投标人。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二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二轮入围投标人。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直至完成所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4.4 在任一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一轮选取时补足。第 26 页/共 49 页4.5 在任一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6.4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一)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N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N名者中标。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二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算中若出现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5点规定原则在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或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由投标人进行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 (十二)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一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2.1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2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二次投票范围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一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3.2。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3.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3个投标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一并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3.2 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一轮投票中定标委员会每人增加一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4.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 一次票决定标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 第 27 页/共 49 页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首轮选票招标项目名称: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1 2 3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淘汰阶段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十三)集体议事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2.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十四)竞争性磋商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规则处理,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3.由定标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选投标人进行磋商,定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内容之中。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公告规定地点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候选投标人未提交二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二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5.完成磋商和二次响应后,定标委员会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6.定标委员会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第 28 页/共 49 页三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1.1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1.2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管理制度或会议纪律的行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1.3存在澄清与答辩情形以外的对招标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定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 2.拒绝投标的情形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2.1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2.2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2.3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5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珠海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况以开标当天上午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2.6为失信被执行人(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2.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2项规定的情形;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3.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3.2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函/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3.3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第 29 页/共 49 页3.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5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4.围标串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废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4.7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一;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存在于投标报价、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定标委员会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书的情形进行复核,发现异常情况可通过招标人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要求重新评审。 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而让该投标文件退出招标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5.1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含电子公章),或没有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章(含电子签章);5.2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5.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5.4投标人拒不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5.5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5.6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5.7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5.8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9未按照经济标评标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10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11投标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5.12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形。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11、5.12项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9、5.10、5.11项认定。应用5.12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第 30 页/共 49 页四、通用条款提示招标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总则1.1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2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1.3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涉及货币皆为人民币。1.4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X年”、“前X月”等时间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1.5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1.6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7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将退还投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8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招标文件将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或交易系统发布。1.9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0天通过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未及时发布公告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可以于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3出现招标失败情况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第一章18.1项和相关规定处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第 31 页/共 49 页1.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 3.施工合同3.1施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 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4.1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4.2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适用邀请招标)。 5.招标议程安排5.1招标议程安排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5.2招标公告未安排的事项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5.3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公告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 6.投标有效期限6.1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6.3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7.投标资格7.1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7.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7.2.1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7.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2.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第 32 页/共 49 页付;7.2.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7.2.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8.2除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8.3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9.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3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相关要素应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投标保函。采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单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出具并必须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所列内容。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公告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保单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相关提示及操作,在相应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机构购买电子保函/保单并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在线提交电子保函/保单到交易中心。逾期提交的或未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提交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款所称投标保函/保单,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规定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担保方式。 9.5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将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9.6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6.1招标终止;9.6.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9.6.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第 33 页/共 49 页9.7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9.7.1放弃中标的;9.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9.7.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9.8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 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10.2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10.3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11.投标文件11.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法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投标文件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11.3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要素表要求逐项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编制,经济标书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XML2.0格式编制。11.4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方式进行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5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11.6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在投标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11.8投标文件经济标书的制作应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软件测评结果的通知》”(粤标定函〔2019〕48号)公布的计价软件公司开发的计价软件。11.9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载所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12.1 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并签到:12.1.1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12.1.2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第 34 页/共 49 页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上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12.2使用现金方式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13. 细微偏差修正13.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结果。13.2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或评标时进行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微偏差。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3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补正,由投标人在一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细微偏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补正:13.4.1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金额。13.4.2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一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13.4.3其他细微偏差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补正。 14.资格审查委员会14.1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3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代表组成。 15.评标委员会15.1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二人。15.2适用《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四款的情形时,取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招标人将采用自行推荐等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 16.定标委员会16.1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组建。 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7.1开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告。17.2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2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17.3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第 35 页/共 49 页知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17.4《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8.签订合同18.1招标人、中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7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8.2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间和无争议部分的执行。 19.废除中标19.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除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19.1.1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19.1.2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1.3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19.1.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9.1.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19.2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第 36 页/共 49 页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开标1.1开标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1.2开标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1.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招标人工作人员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1.4招标人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5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交易中心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电子保函/保单情况和收取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宣读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宣读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1.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1.7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1.8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1.9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拒绝投标情况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均视为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1.9.1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2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早于12:00的项目,在开标当天15:00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24:00前通过交易系统回复;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不早于12:00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2:00,招标人回复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7:00。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回复应加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1.10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1.9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1.11开标结果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2.2资格审查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全程进行视频和音频记录。2.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2.4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2.5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2.6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一小时,特殊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第 37 页/共 49 页2.7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2.8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2.9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 3.评标环节入围会3.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3.2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地点封闭进行。3.3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人数和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无需进行此环节。3.4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3.5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3.6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入围结果表》,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3.7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 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 4.评标4.1 评标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4.2 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4.3 招标人工作人员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4.4 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记录。4.5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5.1 交易系统对各投标人的XML文件进行辅助评审。4.5.2 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参考交易系统辅助评审结果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5.3 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情形。4.5.4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4.6 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6.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4.6.2 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4.7 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4.7.1 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4.7.2 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4.7.3 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4.7.4 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4.7.5 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4.8 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4.9 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4.10 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一小时,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第 38 页/共 49 页4.11 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4.12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4.13 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即按照评标入围会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项规定排序,在被淘汰的排名靠前的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10家投标人进行评标,若经过补充选取,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不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4.14 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列表整理。4.15 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公示。5.定标5.1定标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5.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定标会议开始,宣读定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5.3招标人工作人员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5.4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确定的定标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5.5定标委员会签署定标书。5.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5项规定不组建定标委员会的,不进行本章5.1至5.5项,定标书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签署或招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5.7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第 39 页/共 49 页六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 通用格式? 标书封面2. 投标保函格式? 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3. 资格函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4. 技术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5. 经济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经济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6. 业绩信誉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在系统中填写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40 页/共 49 页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工 程 建 设 项 目 工 程 总 承 包投 标 文 件(标书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备注:1. 投标保函/保单无需封面。2.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41 页/共 49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包装内容:□投标保函/保单项目名称: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备注:1、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42 页/共 49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43 页/共 49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44 页/共 49 页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招标人名称):(所有成员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人,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施工投标,现就投标事项签订如下协议:1.(某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投标人的主办人。2.主办人合法代表联合体投标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投标文件的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以及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及协调工作。3.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将以主办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4.联合体各方职责分工如下:单位名称 承担工作范围(单位名称)(主办方)(单位名称)(单位名称)5.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将按照以上职责分工承担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单位名称)(主办方)(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备注:本协议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联合体各方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协议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45 页/共 49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的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2.自觉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纪律。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进行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4.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5.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文件代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且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致。6.保证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自觉遵守招标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查核实。8.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承包合同约定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工程项目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9.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承包合同。10.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11.保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不低于内地建筑施工企业。12.保证在开工前办理相关商事登记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完成合同备案,开设银行账户。13.保证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满足粤建市〔2009〕8号文及珠规建建〔2010〕48号文的规定,其中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专项条款第一章第5.1项要求,同时保证中标后按招标人及横琴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执行。其中,第11条至第13条仅适用于港澳企业。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备注:本承诺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46 页/共 49 页投标文件经济标书格式:投标报价函投标报价函(招标人名称):一、投标报价:施工图设计费暂定 1108.83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暂定 82582.77万元。序号 名称 投标报价费率(%) 暂定招标价(元) 暂定投标报价(元)1 工程设计费 11,088,300.002 工程施工费 825,827,700.003 暂定投标报价总价(1+2 的暂定投标报价)大写:小写:注: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二、本投标人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以及上述报价承接 项目。三、本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限内有效,在此期间本投标人如中标,将受招标文件的约束。备注:1、在经济标书中投标人按规定格式提供投标报价函,无需单独盖章。投标人制作经济标书时务必按“投标文件格式文件:标书封面”制作经济标书封面,并且经济标书封面必须按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2、投标报价费率填写格式示例:大写投标报价费率填写例如:百分之捌拾肆点零零,小写投标报价费率填写例如:84.00%,此项不作为无效投标文件情形。第 47 页/共 49 页投标文件格式:业绩信誉情况列表响应要素序号业绩信誉名称 业绩信誉概况 备注1 类似工程业绩1、工程名称:2、工程概况:3、工程投资:4、合同签订时间:5、成果文件时间:6、荣获奖项:7、获奖时间:8、颁奖单位:投标文件中提供 不 超 过 三项。1、工程名称:2、工程概况:3、工程投资:4、合同签订时间:5、成果文件时间:6、荣获奖项:7、获奖时间:8、颁奖单位:1、工程名称:2、工程概况:3、工程投资:4、合同签订时间:5、成果文件时间:6、荣获奖项:7、获奖时间:8、颁奖单位:2其它代表性业绩1、工程名称:2、工程概况:3、工程投资:4、合同签订时间:5、成果文件时间:6、荣获奖项:7、获奖时间:8、颁奖单位:不超过三项。1、工程名称:2、工程概况:3、工程投资:4、合同签订时间:5、成果文件时间:6、荣获奖项:7、获奖时间:8、颁奖单位:第 48 页/共 49 页注:此表放于业绩信誉标书中,与第一项业绩要素(类似工程业绩)一起上传,放在类似工程业绩此项要素的前面即可, 无需单独盖章。1、工程名称:2、工程概况:3、工程投资:4、合同签订时间:5、成果文件时间:6、荣获奖项:7、获奖时间:8、颁奖单位:3 财务状况投标人近年来的财务状况:1、 年财务状况情况:2、 年财务状况情况:3、 年财务状况情况:......4 纳税状况投标人近年来的纳税状况:1、 年纳税状况情况:2、 年纳税状况情况:3、 年纳税状况情况:......5 企业获奖情况1、荣获奖项:2、获奖时间:3、颁奖单位:......不超过三项,仅提供与工程造价有关的获奖。1、荣获奖项:2、获奖时间:3、颁奖单位:......1、荣获奖项:2、获奖时间:3、颁奖单位:......6 机构或团队状况投标人机构状况:投标人目前团队状况:项目人员配备表格式投标人自拟。7项目负责人资历姓名:执业资格:职称:业绩情况:奖项情况:...第 49 页/共 49 页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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