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政和县星溪乡人民政府星溪乡地坪村探源馆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zh-2024061
预算金额35万元
招标联系人宋圣花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蒋157599520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8
公告正文

政和县星溪乡人民政府星溪乡地坪村探源馆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2024年06月07日 16:5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星溪乡地坪村探源馆改造提升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政和县星溪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政和县公告时间2024年06月07日 16:5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北大路58号302)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北大路58号302)
预算金额¥3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蒋
项目联系电话15759952087
采购单位政和县星溪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宋圣花、18063700667
代理机构名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蒋、15759952087

项目概况

星溪乡地坪村探源馆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北大路58号3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ZZH-2024061

项目名称:星溪乡地坪村探源馆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

星溪乡地坪村探源馆改造提升项目

1.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挖掘当地农产业特色,介绍当地农产业因地制宜的增收进程及取得部分成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针对“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响应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③若此项规定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部分有矛盾的,以此项规定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至 2024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北大路58号302)

方式:供应商可直接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报价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响应磋商与质疑。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北大路58号30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6月1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政和分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北大路58号3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特定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关于资格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说明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 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政和县星溪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        

联系方式:宋圣花、180637006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261号名城广场17层03-04室            

联系方式:小蒋、15759952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蒋

电 话:  1575995208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