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乌镇大数据产业园工业有机更新柔性电子材料园项目二期工程补充文件(1)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1/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乌镇大数据产业园工业有机更新柔性电子材料园项目二期工程
答疑澄清公告1
一、工程名称:乌镇大数据产业园工业有机更新柔性电子材料园项目二期工程
二、招标人:乌镇微纳科技(桐乡)有限公司
三、代理单位: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四、答疑澄清内容:
1.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投标人在资格预审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更改为“投标人在资格预审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如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如果建设部统一换发的资质证书未邮寄取回的,投标时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城乡建设部(https://www.mohurd.gov.cn/document/file)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单位名单,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data/company)资质证书有效期的网页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2.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不变。乌镇微纳科技(桐乡)有限公司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
桐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9日


附件: 答疑澄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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