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JXSJ-2020-205
二、项目名称: 平湖市文化馆录音棚设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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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最终报价:310000.00(元) | 乐王(上海)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芳春路400号1幢3层301-510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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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平湖市文化馆录音棚设备及附件 | 录音棚设备 | 详见文件 | 1 | 310000 | 详见文件 |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广宇,郁鹤鸣,金江哨,于舜雁,王建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以货物类招标收费标准的80%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人民币5000元按5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湖市文化馆
地 址:新华南路108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超级机构管理员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3-85575372
质疑联系人:蒋铭
质疑联系方式:138573103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嘉兴市建新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嘉兴市会展路207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陆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157385672
质疑联系人:高张燕
质疑联系方式:1515740082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湖市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