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东宁连接线西山延长线施工监理ZJ3标段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4/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先生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
东宁连接线西山延长线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东宁连接线西山延长线施工图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增加东宁连接线西山延长线设计变更的批复》(黑交发[2022]46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招标人为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珲春)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东宁连接线西山延长线(以下简称“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东宁连接线增加建设规模:全长2.765公里,路基宽20米,路面宽18.5米,设置小桥1座、涵洞2道。
本项目西山连接线为二级公路帮宽改造为一级公路,路基由12m帮宽至20m级公路整体式断面,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为60km/h。路基断面为:路基宽20m,包含中央分隔带宽2m(硬化),左侧路缘带宽20.5m,行车道宽4×3.5m,右侧硬路肩2×0.75m(含右侧路缘带0.5),土路肩宽2×0.75m,沥青混凝土路面。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
2.3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29个月,其中,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个月,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实际工期及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4招标范围: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以下简称“总监办”),负责本项目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等全部工程的监理及试验检测等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交工验收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质量等级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

对应主体施工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

ZJ3

施工A4标段

本项目范围内路基、路面、桥涵等全部工程的监理及试验检测等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1)监理资质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试验检测资质要求: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4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满足: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2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1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注: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3.1.3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2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00时00分至2023年4月27日00时00分下载(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和工程建设(投标人用户手册)。未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本项目投标要求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相应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的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同时递交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开标室。同时递交一份投标保证金缴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盖单位公章)。
5.2.2开标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130-2号)开标室,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人民币/标段。
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黑龙江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默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开标前24小时(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网站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http://jt.hlj.gov.cn/)网站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日,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及试验室主任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会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8.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72号
电话:0451--82655639

招标人:国道丹阿公路吉黑省界至东宁段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办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13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451-55553970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0号凯旋城3号楼0501
邮 编:100101
联 系 人:周先生、杨先生
电 话:010-51656899-863
项目专用电话:13144513126
传 真:010-59273266
电子邮箱:bjztc5@126.com
网 址:http://www.bjztc.com/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格要求

ZJ3

1、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质:
(1)监理资质要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试验检测资质要求:监理工作范围内的试验检测工作应由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等级试验检测资质的单位承担,试验检测单位应持有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资质和证书,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委托满足上述要求的第三方对本标段进行试验检测,并附双方试验检测合同书或者意向书。满足上述要求的试验检测机构如果是投标人出资设立的视为投标人具备试验检测资质和证书要求。

注:
1、截止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拟承担监理工作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要求

ZJ3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4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累计独立完成不少于2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2)独立完成1个长度不少于1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
注:如业绩中的施工项目指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注:
1、施工监理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 誉 要 求

ZJ3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在2021年度未被交通运输部或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

注:
1、近三年为2020年4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按照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签署承诺函。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总监理工程师和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ZJ3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1)道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交通运输部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并经注册登记的《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交通运输工程)。
(3)持有安全、环保培训证书(若2011年1月1日之后取得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可不附安全、环保培训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试验室主任

1人

(1)道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
1、道桥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建、土木、交通等专业。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2021年度同时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评为AA级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
(3)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监理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满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8)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9)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15)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2.1.1
2.1.3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 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7) 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2.1.2

资格评审标 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续上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
主要人员: 25
业绩: 25
履约信誉: 5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2.2.2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二位小数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35分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15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9分。
②内容较完整、措施较好、可操作性较强9-12分;
③内容完整、措施全面、可操作性强12-15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本工程监理工作的重点与难点分析

10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6分。
②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6-8分;
③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8-10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对本工程的建议

10分

①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6分。
②针对性较强、可操作性较强6-8分;
③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8-10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2.2.4(2)

主要人员

25分

总监理工程师任职资格与业绩

25分

总监理工程师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总监理工程师提供类似项目业绩(以标段计)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驻地办主任)证明材料,每增加1项加5分,最多加10分。
注:类似项目指一级及以上公路新建或改扩建施工监理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

2.2.4(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 =1;E2=0.5。
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2.2.4(4)





业绩

25分

业绩

25分

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15分;
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独立完成过的不少于10公里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标段计),每增加1个项目,加5分,最多加10分。

履约信誉

5分

履约信誉

5分

信誉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得3分;
2021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A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2分;
2021年度被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认定为监理企业A级信用评价等级的,加1分;
2021、2020年度在黑龙江省和交通运输部均无信用评价结果的,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资质的施工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加1分。
2021年度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和交通运输部无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采用2020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
其他情形不加分。
注:加分项不累计,只计一次最高分,本项最高得分5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注:
1.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的算术平均值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人或7人以上时,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单项最高分和一个单项最低分后计算)。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业绩加分条件中,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最低要求下,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五年(2018年4月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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