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文书、科技业务技术类档案数字化服务合同公告
金额
88.9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8.9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钊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长沙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文书、科技业务技术类档案数字化服务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JKCG-CS-20210224004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云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文书、科技业务技术类档案数字化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JKCG-20210224004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经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文书、科技业务技术类档案数字化服务 其他服务 文书档案整理、工程档案整理、目录建库、扫描、图纸扫描,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1 889350
 合计金额小写: 889350
 合计金额大写:捌拾捌万玖仟叁佰伍拾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注

1.

文书档案整理

工作内容:1.鉴定;2.核定保管期限;3.分类;4.档案修复;5.页码编写;6.编制目录;7.更换目录;8.打印卷皮、更换卷皮;9.目录打印;10.备考表打印;11.档案装订还原;12.装盒上架。

35

900

31500

2.

工程档案整理

工作内容:1.鉴定;2.核定保管期限;3.分类;4.档案修复;5.页码编写;6.编制目录;7.更换目录;8.打印卷皮、更换卷皮;9.目录打印;10.备考表打印;11.档案装订还原;12.装盒上架。

80

3600

288000

3.

目录建库

工作内容:1.目录著录;2.文字校对;3.格式转换。

0.5

400000

200000

4.

扫描

A4文书扫描工作内容:1、档案扫描;2.图像处理(去污,纠偏、图像居中、优化);3.图像加水印;4;数据质检;5.数据挂接;6.装订还原

0.35

450000

157500

5.

图纸扫描

A2幅面工作内空:1.扫描;2.去蓝;3.图像处理;4.数据质检;5.数据挂接;6.装订还原 (不含折图。)

3.5

8000

28000

6.

A1幅面工作内空:1.扫描;2.去蓝;3.图像处理;4.数据质检;5.数据挂接;6.装订还原 (不含折图。)

6

9000

54000

7.

A0幅面工作内空:1.扫描;2.去蓝;3.图像处理;4.数据质检;5.数据挂接;6.装订还原 (不含折图。)

8

15000

120000

8.

卷盒

无酸档案盒;5cm厚度。

2.3

4500

10350

合计

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玖仟叁佰伍拾元整小写:88935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4-29 —— 2021-10-29

3.2 履行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方式:按甲方要求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3个月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大写:叁拾伍万伍仟柒佰肆拾元整,小写355740.00元,完成所有工作且验收合格,按实际产生的档案数量10个工作日内进行结算,结算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捌拾捌万玖仟叁佰伍拾元整,小写:889350.00元,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上述费用支付前,乙方均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票据。

4.2 收款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东方支行(湖南云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805110104000418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正式成果需提交电子文件光盘2张,文本2套,电子档案数据成果需按照《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等有关规范和标准执行,档案数字化电子文件是指将纸质档案进行数字化转换,形成以数字形态存在的、能被计算机识别的数据。

1档案数字化副本的质量应当符合如下要求:

文字材料和图纸均采用彩色,按1:1的比例进行扫描,文件保存为PDF格式,图纸保存为JPEG格式。

扫描分辨率300 dpi;扫描后的图像清晰、完整、不失真、不影响图像的利用效果;图像的倾斜﹤1度,图像端正,无扭曲、无缺损。在纸质档案文字偏小、密集、模糊等特殊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分辨率进行扫描。

扫描的图像应去除多余的白边,以缩小图像文件的容量,节省存储空间。在不影响档案真实性的前提下可利用图像处理软件对扫描图像进行图像拼接、旋转、纠偏、裁边等处理,处理要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的要求。

2档案信息著录成果要求

按照档案信息著录软件(或文件)的数据结构要求依次录入工程信息、单位工程信息、案卷信息、卷内目录信息。

3档案数字化副本目前暂时采用离线式移交,存储载体应采用不可擦写的档案级光盘或U盘,且无病毒、无损伤,在光盘印刷面应有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制作单位、制作时间等相应内容。电子文件不得加密、压缩。

4配合甲方档案移交。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则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安排人员对未整理的档案进行全面整理、装订、装盒(档案盒由乙方提供)、上架。

2、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必须保证甲方原始档案完整,如因操作不当造成原始档案破损、散乱,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扣除项目费用,造成不可挽救的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不得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提高服务价格,如因此造成项目进度受阻,一概由乙方负全责。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乙方应在签订合同6个月内提交成果文件,逾期提供成果文件的,每逾期一日,需按合同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乙方提交的成果文件未通过甲方认可的,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按本条第一款承担违约责任,若两次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甲方根据上述约定解除合同的,乙方须退还甲方已付款项,并按合同价款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日,支付合同价款总款的1

5)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安装、调试,工期顺延。

6)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技术工艺符合行业规定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因技术、工艺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所有相关问题,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因此项目产生知识产权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长沙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上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通过诉讼程序解决,甲方所在地法院为案件管辖地。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一路2号 地址: 东二环一段768号天下一家华府2栋1706室
法定代理人: 张庆红 法定代理人: 肖斌
委托代理人: 张钊 委托代理人: 徐玉婷
电话: 0731-84020090 电话: 0731-83339990
传真: 0731-8402009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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