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总医院合理用药监管软件招标项目中标公示
金额
48.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18/06/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gc-zb-g-2018-100
预算金额48.8万元
招标公司福州总医院
招标联系人陈璐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一彬0591-83393310
中标公司广东医睦科技有限公司4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福州总医院合理用药监管软件招标项目中标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福州总医院合理用药监管软件招标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其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

采购单位 福州总医院
行政区域 福建省 公告时间 2018年06月20日 11:58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18年05月22日 中标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评审专家名单 江永平、张庄、吴国立、林华杰、陈大鹏(招标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48.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一彬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393310、83393312
采购单位 福州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福州市西二环北路1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陈璐/0591-83706772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一彬/0591-83393310、83393312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总医院的委托,就“福州总医院合理用药监管软件招标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JGC-ZB-G-2018-100)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JGC-ZB-G-2018-100

项目名称:福州总医院合理用药监管软件招标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一彬

联系方式:0591-83393310、8339331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西二环北路15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璐/0591-83706772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项目用途:办公

2、简要技术要求:冷风机主机:软件的底层药品数据来源于药品标准数据中心,药品标准数据中心通过建立标准编码体系,将产品各种特征信息按一定顺序和规律进行整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3、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招标人验收。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徐一彬/0591-83393310、83393312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5月2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6月20日

总中标金额:48.8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广东医睦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华穗路406号之二(A4-2)保利克洛维二期2101-2106室

48.8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73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成交金额(万元) 10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评审专家名单:

江永平、张庄、吴国立、林华杰、陈大鹏(招标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包号 中标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1-1 医院药事管理软件 医睦;V2.0 1 488000
服务要求:
自系统完成并验收签字次日开始计算,保修期为壹年。广东医睦科技有限公司《医院药事管理软件》的客户,自签订合同起壹年内,广东医睦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免费更新数据,提供软件的日常维护、现场巡查、产品补丁、系统维护报告等。在保修期内,广东医睦科技有限公司保证与HIS等相关接口正常使用,不受政策调整、医保接口变更等因素影响;在采购人建立集成平台时,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并积极响应,确保其对接工作顺利完成。

六、其它补充事宜

1、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1.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 国药控股福州有限公司审查情况:

①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未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未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②未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

未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未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

④未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⑤未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书面声明。

⑥未提供参加招标活动前在环境保护领域没有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书面声明;

⑦未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不符合《招标文件》第3.1点资格条件的第3.1.2条款、第3.1.3条款、第3.1.5条款、第3.1.6条款、第3.1.7条款、第3.1.8条款、第3.1.9条款及《招标文件》第二章17.3.1条资格标准第(2)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广东医睦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春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泓维软件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均符合要求。

1.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17.3.2条款)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广东医睦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春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泓维软件有限公司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2、中标日期:2018年06月20日(项目编号:FJGC-ZB-G-2018-100)。

3、公示期:自2018年06月20日起至2018年06月23日止。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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