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波机场2025-2027年度法律顾问选聘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
2.1.1 项目概况: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地点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栎社机场办公区,各子公司办公地点均位于栎社机场附近,现有下属子公司2家,暂无控股公司,本级与各子公司每年签署合同共约1000份,2023年公开招标项目约120个,每年梳理规章制度约250个并进行修订废止新建工作。
2.1.2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本次招标为选聘常年法律顾问、临时案件代理服务、专项法律服务,为宁波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本级及所有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包括现有的2家子公司:宁波机场航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宁波新翔置业有限公司,还包括招标服务期内所有新增的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规章制度、经济合同、招标文件提供法律合规审核;提供工程建设、企业投融资、改制重组、对外担保、产权流转等重点领域的法律服务;承担普法宣传教育与法务培训、诉讼纠纷、内控管理等法律服务;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风险管控,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服务标准及要求”。
2.2 服务期:合同有效期为3年,采用“1+2”年模式。第1年为考核期,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考核期限届满前2个月招标人根据考核结果决策是否续签,若续签则续签至2027年12月31日,如考核结果不合格则合同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持有有效执业许可证的律师事务所;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过国有企业或中央企业或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用户)证明文件;(此处大型企业类型的判定标准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此规定以投标截止日最新版为准)
⑥投标人投标时正式执业律师在50人及以上(本项须凭主管司法行政部门或者律师协会证明,证明上需载明出证单位联系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正式律师数不包括实习律师或律师助理)。
3.2本次招标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
①具有投标人的高级合伙人及以上职务、具有有效年检记录的律师执业资格证(同时提供显示合伙人栏目的执业许可证副本、项目律师执业资格证、投标人出具的职务证明文件),且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法律顾问或总法律顾问)身份承接过国有企业或中央企业或大型企业的法律顾问、案件代理业绩,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评审关键信息的,另提供业主证明文件。(此处大型企业类型的判定标准为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此规定以投标截止日最新版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规定,被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或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06日 13时43分至2024年08月13日 16时30分工作日(以上均为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4.2 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4.3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条规定的时间段内登录“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官网或“浙江省机场集团投标管家”(下称“航e招”),将工本费支付凭证上传至航e招,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可在航e招中下载招标文件和其他资料(如有)。
4.4 工本费支付账号(汇款时请备注项目及投标人单位名称):
户名: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631902655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然支行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通过“浙江省机场集团投标管家”在线提交(具体操作见投标人须知第10款)。
5.3 未在“航e招”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6.1 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 http://ebid.zjairports.com
6.2 浙江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http://www.zjsairport.com
6.3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6.4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6.5 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 https://b.zhengcaiyun.cn
7.其他事项
7.1潜在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星号条款等重要内容有异议的,可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通过书面形式提出(逾期不受理),若招标人予以采纳,将对招标文件进行完善并以补充文件或更正公告形式发布。
7.2★当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时,该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委托代理人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7.3★投标函载明的拟派项目所有律师必须是投标人单位正式员工(即项目所有律师的当前参保单位信息显示为投标人),证明方式为下列两个中的任意一个:①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所有律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②投标人在评标委员会规定时间内提供项目所有律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显示的打印时间要求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十日内)。
8.电子招标须知:
8.1注册: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zjairports.com/),点击【供应商】模块,按指引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服务指南】的“下载中心”文档。
8.2 CA办理:各投标人需使用CA方可完成网上投标,为保证投标工作能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人提前前往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zjairports.com/),点击【CA办理】办理投标所用CA(电子投标文件盖章、生成、解密必须用到CA)。由于办理CA需要较长时间,建议需要办理的投标人尽早办理(CA办理联系电话:0571-28931850/15397186168),以免影响投标。
8.3 投标工具下载:进入浙江省机场集团招标管理系统网址(https://ebid.zjairports.com/),点击【服务指南】的“下载中心”,下载“浙江省机场集团投标管家”。
9.“航E招”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571-86668900
10.日常事务联系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答疑、投标保证金退还等招标过程的日常事项均联系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域高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5068794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