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北新华集贸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尚元商贸中心中央空调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49.92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8/05/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wy-s20180506
预算金额349.9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18/05/14
投标截止时间2018/05/30
公告正文

  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北新华集贸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尚元商贸中心中央空调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尚元商贸中心中央空调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WY-S201805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明琪

项目联系电话:0311-858158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北新华集贸中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

联系方式:张先生 0311-876189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明琪 0311-85815836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中央空调系统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具有合法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并具有相应供应能力的生产厂或代理商。2、投标单位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3、开标时投标单位需提供经市信用办审核的信用报告,且信用等级不低于BBB级别,不能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4、须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近五年内(不足五年的,从注册之日算起)无行贿犯罪记录;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报名要求: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可只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2017年度审计报告、2018年任意三个月完税证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8年任意三个月社保资金缴纳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养老保险证明(授权代理人需是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上述证件及资料查看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9.9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08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1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63号世纪华茂A座100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5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5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石家庄市西焦北路16号新华区卫生队2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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