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冈市文坪镇尖峰村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7月04日
发包方:武冈市文坪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武冈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武冈市幸福美丽村庄创建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尖峰村实际情况,为共建美丽乡村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并按期完成任务,经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协商,签订本施工合同。
一、 工程内容:
绿化、美化、景观、道路维修、挡土墙、菜园整修、场地平整、家禽围栏、水塘维修、水沟排水、污泥杂物清除等 (具体内容以施工清单为准)
二、 施工期限
本工程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工期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工期为60天。
三、 工程款的结算
工程项目造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贰仟叁佰捌拾元整,(小写)¥962380元。最终结算金额以审计结论为准。
四、 付款方式
1、乙方施工队进场后甲方预付总合同的30%。工程完成后, 甲方按总合同金额支付乙方40%,竣工验收后,以审计结论为准,甲方向乙方支付扣除质量保证金后的剩余款项。
2、本合同工程质量保证金为工程款总结算金额的3%,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付清。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 负责提供工程施工的所有相关技术资料;
2、 乙方在施工期间,如有群众干扰或发生纠纷,甲方必须及时处理,所需用经费由甲方负责;
3、 乙方在施工期间如有违章作业,甲方有权让其整改,并责令停工;
4、 对工程主要材料规格及配比要求进行质量把关;
5、 配合乙方做好施工安全工作;
6、 甲方负责乙方施工场地及用水、用电的协调,不得影响乙方机具设备安装及正常施工用水、用电;
7、工程竣工后,会同乙方对全部工程进行自检,甲、乙双方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施工中所需要的搅拌站,水,电,机具等一切设备由乙方自行筹备:
2、 乙方在施工中存在质量不符合条款要求的,甲方有权当场纠正或要求返工,在合情合理情况下,乙方一定要服从, 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3、 乙方按合同进行施工,确保质量,主动接受甲方的监督,安全操作;
4、 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对于施工中所发生的各种机械事故、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及各类纠纷,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因此造成的重伤、死亡或经济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5、 对竣工验收中提出的缺陷及质量问题,乙方按要求整改 完善,并由乙方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6、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经甲方检验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工程,乙方必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该返工的必须全面返工;
7、 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工程建设内容,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工程量;
8、 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部门做好工程自验和竣工验收工作。
六、违约责任
1、 未经甲方技术质检人员许可,乙方擅自施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予追加工程补助资金;
2、 未经甲方技术人员检测、验收,将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施工,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不予追加工程补助资金;
3、 经甲方检验不符合设计要求而进行补救或返工的工程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中途停工,不能按期完工或完工后验收不合格,甲方不结算工程补助资金;
5、 合同签订之日起,甲乙双方必须履行各自职责,必须对所签合同负责;
6、 如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在施工中发现新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持一份,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止。
甲方:文坪镇人民政府乙方:武冈市第五建筑工程公司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