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发电公司电动叉车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各报价人:
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实施电动叉车采购项目,拟就本项目的供货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询价方式选择成交人(中标单位),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密封报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内容、相关要求等
1、采购项目名称:珠江天然气发电电动叉车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内容如下:
序号 |
物资名称/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电动叉车/ L12(Linde),车高1.9米,提升高度4.26米 |
1 |
台 |
型号:L12(Linde),步行式电动托盘堆垛叉车,车身规格:1820×800mm,提升高度不低于4.26米,门架回缩后车高超过1.9米,额定载重不低于1.2吨,叉车到现场后,需要现场调试 |
3、供货及其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1号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物资仓库。
4、供货时间:合同生效后45日内供货到上述指定地点。
5、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二、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 报价截止时间前,报价人已成为本企业即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供应商或投标人;
3.为保证供货质量,报价人主营业务需与采购物资属性一致或相近,如为第一次参与采购人所组织的采购项目报名/报价,请提供相似物资供货业绩;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报价人及其关联方没有被采购人或关联公司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并处于处罚期内。
三、其他要求:
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合同文本相关内容 。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本次采购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报名、报价、开启报价等,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报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采购人将否决该报价人的报价:
2.1没有对所有询价项目进行报价,如:少报、漏报或单项报价为零的;
2.2不同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一致的(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
2.3没有按采购项目注明的型号、规格等要求报价;
2.4报价人报错价,来函说明原因并主动提出放弃报价并经采购人核实同意的;
2.5报价人不响应合同条款的;
3.报价人应了解清楚采购项目需求后再报价,可报品牌不限,但必须确保所供物资及提供的服务完全满足技术要求及现场使用要求,无法确定技术要求及现场使用要求时,请先行与现场技术人员沟通确认,授标后如成交人无故拒绝供货,则按采购人的相关制度考核。报价请注明品牌(或生产厂家)及货期,未注明则视同无条件响应采购要求;
4.报价请含13%增值税(结算时需提供含13%增值税的专用发票)及运杂、服务费。
五、报名及报价时间:
请于2024年7月19日上午10.:00至2024年7月23日上午10:00时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报名(报名前请前往电子平台完成注册,已注册的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报名通过后,2024年7月23日上午11:00前提交报价。采购人将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开启报价并确定成交人。
六、确定成交人及合同签订:
1.确定成交人原则:按照有效总报价(未被否决的报价)由低至高排名,总报价最低者为首选成交人。如第一名出现弃废标情况,则顺延至第二名成交,以此类推;如果两家或以上的报价人总报价相同且为最低报价,按系统自动排序,排在前面的为首选成交人;
2.成交结果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人应及时登陆广州电子采购平台确认,《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3.成交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在规定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拟签合同条款见第二部分;
4.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在报价过程存在其他不良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成交人资格授予第二成交候选人。
七、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1.如供应商在参与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登记、招标采购活动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在诚信、交付、质量等方面存在问题的,采购人将根据上述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及情节严重程度,取消其一定时间内参与采购人的招投标及采购活动资格,并上报广州发展;
2.关于弃废标情况,依照采购人相关制度执行。如采购项目描述明确(如对型号、规格、材质、供货时间等描述有疑问者,须在报价前与计划人员沟通了解清楚),报价人未按要求报价,而导致授标后出现弃废标情况,或供货时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以及进口物资不能提供代理商授权证明、原产地证明、报关证明等资料,以及报价时不同报价人的电脑机器特征码相一致(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系统的检索信息为准)等情况,则按相关制度取消其一定时间内参与采购人的招投标及采购活动资格,并上报广州发展。
八、联系方式:
收发票及合同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北21号广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王工,020-39001205。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联系电话:020-3785089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32楼
电子采购平台操作技术支持服务专线:020-37850929/37850152
采购人:广州珠江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