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山东科鲁尔化学有限公司山东科鲁尔对苯二酚\\(99.0-101) 对苯二酚\\(99.0-101) 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7/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z20210803-0803-8444-b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1/07/22
投标截止时间2021/08/03
公告正文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山东科鲁尔对苯二酚(99.0-101)框架协议招标所需对苯二酚(99.0-101) 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科鲁尔。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803-0803-8444-B1

2.项目内容:山东科鲁尔对苯二酚(99.0-101)框架协议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对苯二酚(99.0-101)
100000.00
千克
包1-对苯二酚(99.0-101)

4.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山东科鲁尔化学有限公司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自备物流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 2.生产商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流通商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全部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并提供质量证明文件(如投标人出厂质量标准、质量检验报告)。 4.提供标的物的销售业绩(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近两年销售发票或丙烯腈装置试用报告)。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7月15日8:00时至2021年7月22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3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21年08月03日09:00时。

开标地点: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6层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招标大厅。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1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8月03日09:00时前与江燕青联系,技术咨询请与姚永涛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20.其他重要要求:(1)标的物检验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解除协议。如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取消该标的物下一年度投标资格。 (2)送货批次及数量由需方根据实际用量进行安排,计量以需方计量为准,不计损耗。 (3)其他重要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推荐入围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与复核,如发现推荐入围供应商有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行为,其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同时追究其相应责任。 (4)首次供货中标供应商,需按我方新材料准入要求履行技术交流和试用程序,试用考评合格后,签订框架协议。如经技术交流,产品无法满足买方生产要求,或试用后不合格,则中标人中标资格自动终止,双方不签订框架协议,重新分配中标量,试用产品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人自负。 中标供应商应推广绿色低碳理念,充分考虑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安全健康、循环低碳和回收利用,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中标人负责标的物所有权移交给招标人之前的所有健康、安全、安保、环境等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并保证框架协议物资包装、运输符合HSSE(健康、安全、安保、环境)中国法律法规和地方的有关要求及满足中国石化HSSE及绿色企业创建相关要求。投标人提供符合投标产品特性的绿色包装方案,包装物应符合国家相关绿色环保要求。。

21.投标说明:(1)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及时下载招标文件,并仔细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它”中的《CA特别说明》。 (2)本标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 (3)购买标书请点击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一般情况下,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特殊情况除外),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方可直接下载标书。 (4)购买标书后如放弃投标,须购买标书后3日内发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声明》以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至招标联系人邮箱,请以中国石化EC平台登记的邮箱发送。未按规定提交《放弃投标声明》且不参与投标,导致影响中石化采购进度的,计入供应商诚信评价。 (5)费用支付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购买U-KEY、招标文件下载以及系统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6)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的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对澄清内容有疑问的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对于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投标人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以便及时处理。不提出的,视为同意投标截止时间。 (8)通过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保函受益人应为: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南京招标中心。 (9)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须在线反馈是否投标(特别是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如投标人未能遵守以上要求、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

22.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
江燕青
电 话:
025-86486179(若电话未通请发邮件)
电 子 邮 件:
wzjiangyq@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
姚永涛
电 话:
05468873211
电 子 邮 件: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2021年7月15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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