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冈县石角镇LF04-001-0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佛冈县石角镇LF04-001-01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土地使用权人:佛冈县土地开发储备局;

调查单位:广东南粤检测有限公司;

项目地点:佛冈县石角镇LF04-001-01号地块位于佛冈县石角镇佛冈体育馆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113.550154°E,23.883494°N;

地块调查面积:2681.98 m2

地块规划:文化活动用地(A22);

二、第一阶段调查

佛冈县石角镇LF04-001-01号地块位于佛冈县石角镇佛冈体育馆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113.550154°E,23.883494°N,供地面积为2681.98 m2。现土地使用权人为佛冈县土地开发储备局。根据《佛冈县石角镇LF04-001-01号地块规划条件》,目标地块规划用途为文化活动用地(A22)。

通过前期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勘查等,目标地块历史沿革清晰:

① 2012年11月之前:地块主要由池塘与林地组成;池塘位于地块内西北侧区域,主要用于周边村民养殖四大家鱼使用,其养殖规模较小,均未达到规模化养殖;林地位于地块内东侧、南侧与北侧大部分区域,北侧林地靠近池塘有良好的灌溉条件,被周边居民用于种植果树或苗木使用;而南侧与东侧区域林地则生长着当地乔灌木树种为主,为原始林地,非经济作物林地;在此期间地块内均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此期间地块为佛冈县石角镇三八村委集体所有。

② 2012年11月~ 2019年1月:地块内仍由池塘与林地组成;地块内西北侧池塘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主要用于养殖四大家鱼使用,未见明显变化;地块内北侧林地则逐渐弃用变为荒草林地,其余区域林地未有明显变化,在此期间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此期间地块仍为三八村委集体所有。

③ 2019年1月~2020年6月:于2019年开始,由于后期佛冈体育馆区域建设的需要,地块内东侧与南侧的林地开始被清表变为清表平整地,北侧林地暂未清表处理;地块内西北侧池塘逐渐开始停止养殖;在此期间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同期本项目地块被佛冈县土地开发储备局收储。

④ 2020年6月至今:于2021年由于后期佛冈体育馆区域建设的需要,地块内区域均被平整,变为平整地,平整过程中主要在地块东侧山体开挖回填至西侧低洼处,回填土为山林土,不存在外来土壤及固废等回填的情形;地块内东南侧区域由于平整后未开发利用,逐渐长出杂草变为荒草地;其余区域仍以平整地为主;至今地块内均无工业生产制造活动或有毒有害物质填埋情况。

根据所搜集到的资料分析,地块内在各个历史使用阶段均未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也未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存在工业废水污染的可能,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历史上也没有监测数据表明存在污染,地块内无明显污染迹象。根据相邻地块历史沿革及相关资料的分析,周边环境没有潜在的污染源,引起调查地块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项目组于 2024年7月使用 XRF/PID 快速检测仪器,按照系统布点法进行布设监测点位,按照40 m×40 m的布点采样密度,每个网格不少于1个快筛点位的原则,共布设4个快筛点位。快筛记录显示表层土的 As、Cd、Cu、Pb、Hg、Ni、VOCs 均较低。

三、调查结论与建议

根据本项目目前的初步调查结果及分析结论,本调查报告认为地块的土壤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开展采样调查,本次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在地块再开发过程中,再开发利用单位应密切注意开挖等施工过程,一旦发现土壤或地下水的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环境安全,并及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附件1: (公示稿)佛冈县石角镇LF04-001-01号地块.pdf 134.8 KB , 下载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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