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32021sh100031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55%股权

挂牌日期:2021-08-30信息来源:

项目编号 G32021SH1000316
项目名称 宁波银联商务有限公司55%股权
转让方名称 银联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上海联银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转让比例 55
挂牌价格 6,059.35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0
挂牌日期 2021-08-30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股权转让后,标的企业名称中将不再含有“银联”字样。 (2)本次股权转让的受让方须以不低于宁波银联商务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总金额的40%的价格受让宁波市银行卡服务中心持有的标的企业40%的股权。 (3)依据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第十八条,标的企业股权不得转让予:标的企业竞业单位及其控制人,或未经董事会批准的受让主体,经标的企业股东一致同意的除外。且不得将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未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作同意其他股东向竞业单位及其控制人转让标的企业股权。本条款所称“竞业单位”指除转让方、实际控制人以外从事竞争业务的任何个人、合伙、合资、独资或其他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从事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卡及收单、移动支付、互联网支付、固定电话支付、自助设备外包业务、银行卡专业化服务的实体,其他已持有或意图申请《支付业务许可证》等实体,以及相关实体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参股或控股实体;国内外卡组织及其在区域内参股、控股的实体。本条款所称“竞争业务”指标的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标的企业、转让方、实际控制人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业务。竞争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或实例:银行卡收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互联网支付或其他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包括银行自行开展的上述业务),银行卡专业化服务、支付或存取款自助设备业务(包括拓展、清分补钞、维护服务),网上商城,证券及理财产品支付服务或证券基金代销,以及标的企业半数以上表决权股东认为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 (4)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本次产权交易的最终受让方要成为标的企业的股东,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对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准。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一、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 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二、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 无。 三、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 无。 四、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在挂牌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17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挂牌截止日17:3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受让转让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转让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且受让方支付完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意向受让申请文件及交易保证金的,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确定受让方。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剩余交易价款支付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且通过资格确认,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相应竞买人索赔。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未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递交如下书面承诺内容: (1)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项目所涉标的企业公司章程、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决定受让标的股权。 (2)我方已知晓并了解《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标的企业公司章程以及项目公告要求,已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判断我方已符合本项目受让资格,决定受让标的股权,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3)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我方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4)我方同意在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就股东资格审批通过后3个月内,配合标的企业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的同时一并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变更后标的企业名称中不再含有“银联”字样。 (5)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我方同意以不低于宁波银联商务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总金额的40%的价格受让宁波市银行卡服务中心持有的标的企业40%的股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