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新罗区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乙方:江西健玲实业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02]RWZB[GK]2019049的新罗区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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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2008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 生物物理治疗仪 | 1 | 台 | 进口 | 250000 | 250000 | 杉山 | PHENIX USB 4 | 无 | ||||
合计: | 250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3交付条件:货物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照投标文件的约定执行。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货物应按生产厂家的产品出厂检验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国家和行业验收规范要求及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数量及质量的验收。。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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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0 | 货到安装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90% | |
2 | 10 | 保修期满后支付余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结束为止。
10、违约责任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本投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龙岩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执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① 免费保修期:所提供的产品保修期1年。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须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由我公司负责包修、包换。 ② 在保修期内设备若发生非人为故障,我公司免费上门检修维护,免费更换零部件。我公司在接到采购方故障通知后应在3小时内作出电话响应,在2个工作日内给予解决方案并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逾期采购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由我公司承担),免费提供咨询、维修和更换零部件等服务,重大问题或其他较难解决的问题应在4个工作日内给予方案并解决,若在4个工作日内无法及时排除故障,我公司提供与该设备型号、规格及技术指标相一致的备品或更新的兼容产品以保证正常运行,如因卖方原因不能及时修复,保修期将相应顺延。 ③ 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我公司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④ 为保证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我公司根据设备运行状况提供每年4次以上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和每年1次以上的定期较准,并提供详细检测清单的维修报告。设备发生故障维修及保养事件,必须到设备部门备案登记。维护保养的次数与内容、更换维修备件的数目需详细记录,相关文件交采购人存档。 ⑤ 质保期结束后,我公司仍应负责对设备提供终身维修服务,配件费(包含试剂、耗材、耗品)按出厂价格收取,免收人工服务费。 ⑥ 质保期内,我方免费及时提供设备的软件升级。。
甲方: | 新罗区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乙方: | 江西健玲实业有限公司 |
住所: | 新罗区和平路18号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乡316国道加油站斜对面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林碧玲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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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507541172 |
联系方法: | 13859527829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进贤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长山信用社 | |
账号: | 账号: | 1037 0750 0000 0251 33 |
签订地点:新罗区东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