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总-滨州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绿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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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总-滨州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绿目网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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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总承包分公司滨州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项目经理部绿目网招标公告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滨州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 (绿目网) 招标编号: ZJSGJ-ZCB-BZ-WZZB-2021-01 1.招标条件 中交三公局滨州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根据项目建设需求,对工程需用的物资进行招标采购,本项目绿目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拟建滨州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项目位于滨州市长江四路至长江五路、渤海二十路至渤海二十一路,总建筑面积约11.7万平方米。二期用地面积约62391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117256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9941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315平方米。 (1)建筑等级:本工程建筑等级为一级; (2)建筑设计使用年限:50年; (3)建筑耐火等级: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一级;防火分类为I类; (4)建筑结构形式:框架结构;抗震设防烈度:7度; (5)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类别:Ⅱ类。 2.2招标内容:绿目网(详细规格型号及交货地等见附表《物资需求一览表》)。 2.3特别说明:因本项目部分工程量核算事宜,部分招标物资数量存在数量差异,以最终需求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1年6月2日17时0分至2021年6月7日17时0分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不邮购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购买:每包件收取500元/包件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滨州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项目绿目网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汇款时间、汇款方式、汇款金额、拟参与的招标编号及包件号、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项目经理部。(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必须联系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114.255.239.58/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6月22日17时0分。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同一单位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只能中1个包件。 5.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贰万元整)。 5.5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5.6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滨州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项目绿目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必须联系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本次招标在中国交建设备物资采购管理信息平台(http://empm.ccccltd.cn)进行。 6.公告媒体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mpm.ccccltd.cn )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总承包分公司 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民俗文化街1701号 项目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区项目经理部 项目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长江4路与渤海21路交叉口 联 系 人:宗涛 联系电话:18723385228 联 系 人:常旭刚 联系电话:15034578753 电子邮箱:1834686946@qq.com 账户名称: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滨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 号:1575 9001 0400 17478 8.联系方式 每月15日至次月14日为一个供应期。对账期限:每月15日至25日乙方凭甲方出具的当月有效收货单办理对账及结算手续,结算价格为固定价格。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9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80%; 供货结束最终结算后120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100 %。 (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产品期限为12个月,提前贴现产生费用由乙方全部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因乙方提前贴现产生的贴息费用)。 中国交建项目 2021 年 6 月 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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