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苏东海现代农业(稻麦)科技示范园一期工程江苏东海现代农业(稻麦)科技示范园一期工程-景观大道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143.63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4/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43.63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桂松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崇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范宁15161326565
标书截止时间2022/04/11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15
公告正文

江苏东海现代农业(稻麦)科技示范园一期工程-景观大道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苏东海现代农业(稻麦)科技示范园一期工程已由东海行审备〔2022〕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东海晶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且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苏东海现代农业(稻麦)科技示范园一期工程-景观大道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平明镇。

2.1.2招标内容:新建混凝土道路及排水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招标控制价:1436375.79元。

2.1.4工期要求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书面开工令为准。

2.1.5工程质量标准及等级:执行现行国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江苏东海现代农业(稻麦)科技示范园一期工程-景观大道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4)其他情形。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工程中兼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监员及安全员;

4)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17]6号文、苏清办[2018]4号文、苏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连清办[2020]3号文、连清办[2021]3号、苏清办[2021]5号文苏建函建管202265号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1年10月至2022年0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1]336号文,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7)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0402日至2022年04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41509时00分。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本次开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参加远程开标会。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7.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期望值的(期望值=招标控制价*100%)。

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确定进入后续评标或评标入围的投标文件。

7.2评标入围方法:

本工程评标入围方法选择方法一:全部入围法。

7.3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评分相等时,以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低的优先;评标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在招标文件中列明不少于两种价格评审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其中一种方法,计算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方法二:投标报价(100分)

1、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9分;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基准价的确定: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招标控制价为B。

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8%~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K2 在本次招标文件中被确定为95%)。

说明:

1、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8、注意事项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不需要投标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人提供一正四副共五份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标及资格审查材料),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中标单位中标后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中无论正副本均须符合2013清单规范要求,并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8.2特别提醒:各投标单位须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及解密工作。

9、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CA锁驱动、CAD控件等应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国泰新点

黄桂松

15896100880(造价)

技术支持

0518-85861319

客服电话

4009980000

广联达

郑磊

13812332568

刘书丹

18651253807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CA 名称: CFCA

孙丽丽

18005133017

耿立珍

17751872787

客服电话

4001662366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 名称:国信

周梦雪

15298603303

魏飞

18261319191

客服电话

4000251010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以原件扫描件形式上传到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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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标 人:江苏东海晶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高新区麒麟大道88

联系人:卢排法

电话:1367521990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崇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东海县牛山街道锦程家园小区19-2-101

联系人: 范宁

电话:1516132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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