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A系统机侧炉头收烟除尘
系统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人”),对“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A系统机侧炉头收烟除尘系统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2.1项目名称: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A系统机侧炉头收烟除尘系统项目EPC总承包
2.2招标编号:B53A00722001124
2.3项目概况: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现有四座 5.5m捣固侧装焦炉,共 4×55孔,年产全焦 200万吨。1#、2#焦炉为A系统,3#、4#焦炉为B系统。A系统焦炉于2020年12月完成大修投产,现A系统焦炉炉型为焦耐院重新设计优化的JND55-DW型2×55孔侧装捣固焦炉,上升管建在焦炉焦侧。大修改造后焦炉的推焦装煤除尘工艺,由原来的推焦装煤二合一地面除尘站处理后达标排放方式,改变为现在的推焦过程由地面除尘站处理达标排放,装煤过程则由导烟除尘车导套(N、N+2、N-1)进行导烟,配合使用高压氨水除尘。现焦炉装煤推焦过程中机侧炉头产生阵发性烟尘逸散,急需进行治理改造,开展A系统机侧炉头收烟除尘系统项目对其治理。
2.4建设规模:建设资金约1650万
2.5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在焦炉机侧制作安装1套地面站除尘系统,治理A系统2 座焦炉机侧装煤、推焦产生的阵发性烟尘。地面站除尘系统包括但不限于车载集尘装置、炉顶干管集尘装置、皮带密封通风槽、皮带移动小车、阻火冷却器、袋式除尘器、引风机及电机(含变频器)、预留焦炭吸附系统及脱硫系统的接口及安装位置、预喷涂系统、输灰系统、烟囱、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管道及支架、管道阀门、与本项目有关的建构筑物及其土建工程、高低压配电室、电气控制系统等设备、设施组成。承包人需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有设备及系统的设计、采购(制造、供货)、施工工作(包含土建及安装工程)、调试、试运行、性能考核、系统达标达产、项目竣工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服务、文件技术资料等工作。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完成本工程的工艺设计、各专业详细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相关手续办理;
(2)负责相关设备、材料、电气、仪表、配套控制系统等的采购及供货;
(3)负责系统的施工工作(包含土建及安装工程)、人员培训、调试、试车直到系统运行正常,各项指标达到要求的性能指标为止;
(4)改造完成后,机侧烟尘治理效果达到《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的排放指标限值要求,其中颗粒物排放浓度≤10mg/m³。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技术要求”。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7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通过试运行并验收合格投入运行。(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使用要求。环保指标需达到:《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排放指标限值要求,其中颗粒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10mg/m³。
2.9工程地点: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附扫描件或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附扫描件或复印件);
3.3人员要求:
3.3.1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专业)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2)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至少完成过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焦炉机侧烟尘治理或焦炉烟尘治理项目设计或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需能体现指标要求,应同时提供以下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业绩合同(关键页);②业主证明材料;
3.3.2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并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需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含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出具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无弄虚作假行为(提供承诺函);
(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相关网页查询记录截图。
(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2021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近3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满足即可)
3.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满足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即可
(1)设计业绩: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1个焦炉机侧烟尘治理或焦炉烟尘治理项目设计业绩(同时提供两种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②业主证明材料);
(2)施工业绩:投标人近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承担过1个焦炉机侧烟尘治理或焦炉烟尘治理项目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同时提供两种证明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关键页),②业主证明材料)。
(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中有满足该项要求的成员即可)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须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为本项目的设计方。2)联合体成员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7)两个及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成员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4.1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3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在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办公楼211室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2)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9日至2022年6月13日,登录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www.ynzbw.com),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后,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注册及技术咨询电话:
注册咨询联系电话:400-8566-100、0871-65388167
注册咨询联系QQ:3151859140、395092578
审查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871-65388167
联系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517室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6月30日12:30~13:00(北京时间)。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2年6月30日13:00(北京时间)。
5.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开标三厅。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1开标时间:2022年6月30日13: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二楼开标三厅。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ww.ynzbw.com)”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云南大为制焦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松林社区花山街道
联 系 人:余仕里
联系电话:1515497979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保瑞华、张迁、何渝、吴泰霖
联系电话:0871-65315834、18788470058
邮 箱:yz7b21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