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工业污水处理系统施工(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工业污水处理系统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工业污水处理系统施工(二次)已由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管(经)〔2022〕2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分为:生化处理单元(设计处理规模为1万m³/天),采用“调节均质澄清/芬顿高级氧化+水解A2O生化”工艺对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企业排放的污水(1万m³/天)开展处理;深度及膜浓缩预处理单元(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m³/天),采用“气浮活性炭吸附+BAF臭氧氧化+一二级软化过滤”工艺对生化处理单元及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污水处理厂(0.5万m³/天)、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0.5万m³/天)两厂处理后混合再生水分别深度处理后与园区高盐废水等进行膜浓缩前软化预处理,确保工业污水处理系统产水满足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含盐废水处理系统进水水质要求。
2.2建设地点:位于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文升路西侧、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南侧。
2.3计划工期:371日历天(混凝气浮及活性炭吸附与再生系统须在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达到运行条件;膜浓缩预处理一、二级软化系统须在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达到运行条件。)
2.4招标范围:
2.4.1 招标内容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主要有:细格栅、综合调节池、事故池、事故水高级氧化处理装置、高效沉淀池、水解池、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气浮装置、活性炭吸附与再生装置、活性砂过滤装置、高密度沉淀池1、V型滤池1、高密度沉淀池2、V型滤池2、曝气生物滤池、臭氧催化氧化装置、气液在线监测、除臭装置及以上各装置配套的辅助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曝气、加药、仪表自控、电气、给排水、暖通、检测等公用工程系统。
2.4.2 技术要求
(1)事故水芬顿氧化装置:进水COD≤8000mg/L,出水COD≤3000mg/L。
(2)活性炭过滤装置:进水COD≤70mg/L,出水COD≤30mg/L,系统接触时间≥60min,吸附容量≥0.10g/g。
(3)V型滤池1产水:Ca2+≤40mg/L、Mg2+≤24mg/L、HCO3-≤180mg/L、CO32-≤1mg/L、COD≤40mg/L、SS≤1mg/L、浊度≤0.5NTU。
(4)曝气生物滤池/臭氧催化氧化产水:NH4+≤5mg/L、COD≤75mg/L。
(5)V型滤池2产水:Ca2+≤40mg/L、Mg2+≤24mg/L、HCO3-≤180mg/L、CO32-≤1mg/L、氟离子≤10mg/L、SiO2≤40mg/L、COD≤70mg/L、SS≤5mg/L、浊度≤0.5NTU。
(6)污泥处理标准:脱水减量化至含水率 60%以下。
(7)臭气处理标准:臭气经收集及处理后采用 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恶臭臭气经处理后应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 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排放口及厂界污染物(NMHC)排放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要求,恶臭执行类别为二级,氨气≤30mg/m³、硫化氢≤5mg/m³、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NMHC排放浓度<5mg/m³。
(8)废气处理标准:活性炭再生炉产生的尾气经净化后排放需满足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CO排放限值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NMHC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烟气黑度、烟尘、二氧化硫、HCl、HF、氮氧化物(以NO2计)、二噁英类排放限值执行宁东基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排放限值。
(9)噪声标准: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2.4.3 经济要求
(1)吨水成本:
承诺实现本项目普通工业污水生化处理、活性炭吸附及再生处理、一二级膜浓缩软化过滤预处理运行成本处于工业污水处理行业最低水平,活性炭再生损耗率为6%-8%。
(2)高级氧化效率:
承诺实现本项目高浓度工业事故废水芬顿氧化对COD的处理效率≥62.5%;废水BAF+臭氧催化氧化对COD的处理效率≥60%、对氨氮的处理效率≥75%。
2.4.4 运行稳定性:
承诺实现本项目系统整体稳定运行周期等达到工业污水处理行业先进水平,同时提供保证生化处理系统与中水回用系统上下游协同高效稳定运行的切实可行方案。2.4.5 技术服务:
本标段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售后及运营阶段的咨询、培训、技术支持等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整体为一个标段
同一单位可同时参与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含盐废水处理系统施工、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工业污水处理系统施工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其电子证书无效。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注:下载文件截止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4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0951-7608129
招标代理机构: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905室
联系人:周孟源
电 话:19976506002
2023年8月3日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工业污水处理系统施工(二次)已由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经济发展局以宁东管(经)〔2022〕24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工业污水处理系统分为:生化处理单元(设计处理规模为1万m³/天),采用“调节均质澄清/芬顿高级氧化+水解A2O生化”工艺对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企业排放的污水(1万m³/天)开展处理;深度及膜浓缩预处理单元(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m³/天),采用“气浮活性炭吸附+BAF臭氧氧化+一二级软化过滤”工艺对生化处理单元及临河综合工业园A区污水处理厂(0.5万m³/天)、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0.5万m³/天)两厂处理后混合再生水分别深度处理后与园区高盐废水等进行膜浓缩前软化预处理,确保工业污水处理系统产水满足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含盐废水处理系统进水水质要求。
2.2建设地点:位于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文升路西侧、煤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南侧。
2.3计划工期:371日历天(混凝气浮及活性炭吸附与再生系统须在2024年7月2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达到运行条件;膜浓缩预处理一、二级软化系统须在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达到运行条件。)
2.4招标范围:
2.4.1 招标内容
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的全部内容,主要有:细格栅、综合调节池、事故池、事故水高级氧化处理装置、高效沉淀池、水解池、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混凝气浮装置、活性炭吸附与再生装置、活性砂过滤装置、高密度沉淀池1、V型滤池1、高密度沉淀池2、V型滤池2、曝气生物滤池、臭氧催化氧化装置、气液在线监测、除臭装置及以上各装置配套的辅助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曝气、加药、仪表自控、电气、给排水、暖通、检测等公用工程系统。
2.4.2 技术要求
(1)事故水芬顿氧化装置:进水COD≤8000mg/L,出水COD≤3000mg/L。
(2)活性炭过滤装置:进水COD≤70mg/L,出水COD≤30mg/L,系统接触时间≥60min,吸附容量≥0.10g/g。
(3)V型滤池1产水:Ca2+≤40mg/L、Mg2+≤24mg/L、HCO3-≤180mg/L、CO32-≤1mg/L、COD≤40mg/L、SS≤1mg/L、浊度≤0.5NTU。
(4)曝气生物滤池/臭氧催化氧化产水:NH4+≤5mg/L、COD≤75mg/L。
(5)V型滤池2产水:Ca2+≤40mg/L、Mg2+≤24mg/L、HCO3-≤180mg/L、CO32-≤1mg/L、氟离子≤10mg/L、SiO2≤40mg/L、COD≤70mg/L、SS≤5mg/L、浊度≤0.5NTU。
(6)污泥处理标准:脱水减量化至含水率 60%以下。
(7)臭气处理标准:臭气经收集及处理后采用 15m 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恶臭臭气经处理后应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恶臭(异味)污 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排放口及厂界污染物(NMHC)排放执行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要求,恶臭执行类别为二级,氨气≤30mg/m³、硫化氢≤5mg/m³、臭气浓度<1000(无量纲)、NMHC排放浓度<5mg/m³。
(8)废气处理标准:活性炭再生炉产生的尾气经净化后排放需满足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CO排放限值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20),NMHC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烟气黑度、烟尘、二氧化硫、HCl、HF、氮氧化物(以NO2计)、二噁英类排放限值执行宁东基地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排放限值。
(9)噪声标准:噪声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2.4.3 经济要求
(1)吨水成本:
承诺实现本项目普通工业污水生化处理、活性炭吸附及再生处理、一二级膜浓缩软化过滤预处理运行成本处于工业污水处理行业最低水平,活性炭再生损耗率为6%-8%。
(2)高级氧化效率:
承诺实现本项目高浓度工业事故废水芬顿氧化对COD的处理效率≥62.5%;废水BAF+臭氧催化氧化对COD的处理效率≥60%、对氨氮的处理效率≥75%。
2.4.4 运行稳定性:
承诺实现本项目系统整体稳定运行周期等达到工业污水处理行业先进水平,同时提供保证生化处理系统与中水回用系统上下游协同高效稳定运行的切实可行方案。2.4.5 技术服务:
本标段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售后及运营阶段的咨询、培训、技术支持等服务。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整体为一个标段
同一单位可同时参与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含盐废水处理系统施工、宁东基地现代煤化工产业区中水回用项目工业污水处理系统施工投标,但只能中标一个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其电子证书无效。
3.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8月9日00: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注:下载文件截止时间以公告时间为准。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4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宁东泰畅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
联系人: 李先生
电 话:0951-7608129
招标代理机构: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绿地21城A区9号楼905室
联系人:周孟源
电 话:19976506002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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