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多用途乘用车(MPV)的框架协议合同公告
金额
18万元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1/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11N00244539620242007
二、合同名称:关于多用途乘用车(MPV)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381201000000175567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彭浦新村街道办事处
地址:曲沃路450号
联系方式:18101808415
供应商(乙方):上海逸先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光明(男)
地址:上海上海市宝山区上海市宝山区高逸路67号
联系方式:021-5105722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上汽大通 大家MIFA 7 行政版标准续航 纯电动MPV
数量: 1.00
单价(元): 18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SH6491N1BEV-6
2.合同金额(元):
18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关于多用途乘用车(MPV)的框架协议合同(11N0024453962024200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