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景典·龙都二区 已由重庆市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投资备案证号2016-500230-70-03-008474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景典·龙都二区一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丰都县龙河东新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景典·龙都二区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592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0214.02平方米,本项目挡墙工程约2156.41 m³(衡重式挡墙约611.4m³、重力式挡墙约1545.01 m³),土石方开挖方量约329202.7m³,土石方回填方量约199452.4m³,约50000m³开挖土方按招标人要求堆放至场内指定地点、边坡最高高度约30米(岩土混合边坡)边坡级别为超限边坡。
2.3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35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及图说所有工作内容并达到设计标高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挡墙工程、边坡工程、机械钻孔灌注桩、现浇构件钢筋、填前作业、软土处理、淤泥换填、爆破(如有)、开挖、场内外运输(含密闭运输)、土石平衡调配、分层回填(按设计要求回填)、施工便道施工、临时道路施工、排水处理、简易边坡及施工措施和安全文明施工、与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协调以及周边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办理土石方及政府部门的相关手续(含公安部门、城管部门等的相关手续)等一切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准。
2.5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3年,指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旅投景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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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星光五路3号2幢2楼A区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702室 |
地址: |
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1702室 |
联系人: |
王老师 、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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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柳莺、赵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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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67062055 | 联系电话: | 023-67790068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景典 ·龙都二区一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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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
开户行 |
投标保证金账号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
9558853100009334073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都支行营业部 |
316501010400149370000005128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都支行 |
770101040001459-100182 |
招标公告.pdf
“景典·龙都”二区一标段施工图(最终版).zip
工程量清单.pdf
[50023020230509001010101].CQZ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