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冠石污水处理厂AB系列曝气池生物除臭设备填料更换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鸡冠石污水处理厂AB系列曝气池生物除臭设备填料更换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重庆鸡冠石污水处理厂除臭改造工程于2017年竣工,并投入运行至今,除臭设备正常运行7年。
随着目前除臭排放要求的提高,之前的出口排放标准难以满足现状排放需要。本次为提升AB系列曝气池生物除臭设备的运行除臭效果,提高尾气臭气浓度排放标准;拟对AB系列曝气池进行填料更换,重新培养除臭菌种。
2.2比选范围:
序号 | 名 称 | 规 格 | 单位 | 数量 | 备 注 |
1 | 生物除臭设备填料清掏 | Q=18000m3/h,LxWxH=16х3.6х4.5m,T≥25s | 项 | 1 | 含现状生物除臭设备填料掏出,并装袋放置于设备附近空地。填料体积约125立方,以实际为准。 |
2 | 生物除臭设备更换填料 | Q=18000m3/h,LxWxH=16х3.6х4.5m,T≥25s | 项 | 1 | 更换新的生物填料,体积不小于125m3,除臭塔尺寸以现场实际为准 |
3 | 微生物定向培育 | 含检修内部喷淋系统 | 项 | 1 | 菌种接种 |
4 | 工业固废处置 | 项 | 1 | 将废旧填料交给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3 服务期:至甲方通知之日起30天。约10-15天完成填料的供货更换,15天内完成微生物培养驯化。
2.4 质保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可以是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生物填料制造厂家的唯一授权;投标人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承诺格式自拟);
3.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承担过类似生物填料或生物除臭系统供货及安装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如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本企业的销售业绩合同;如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则所提供业绩可以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业绩合同也可以是投标人自身的销售业绩合同。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与自身代理产品的生产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4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必须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规范》中★条款内容,不满足即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予以废标处理。
序号 | 条款 | 条款内容 | 技术要求 | 证明材料 | 备注 |
1 | ★ | 投标人需针对AB系列曝气池生物除臭设备进行填料更换,重新培养除臭菌种:★需要通过更换除臭系统生物炭质填料的臭气处理总量为1.8万m3/h,对AB系列曝气池生物除臭设备更换填料后: | 进口臭气浓度≤600(无量纲)时,生物除臭设备排口臭气浓度执行200(无量纲)的排放标准。 | (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承诺书并加盖厂家鲜章,格式自拟) | |
进口臭气浓度>600(无量纲)时,生物除臭设备除臭效率不低于80%,且排气筒排口臭气浓度不高于300(无量纲)的排放标准。 | |||||
2 | ★ | 材质 | 炭质 | (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承诺书并加盖厂家鲜章,格式自拟) | |
炭素 | 80%以上 | ||||
尺寸 | 5-20mm | ||||
硬度 | 12以上 | ||||
充填密度 | 400g/L | ||||
pH值 | 8-9 |
3.5投标人须提供出现故障4小时响应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提供承诺书复印件,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鲜章)。
3.6 (1)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能力(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2)安全管理人员提供的有效证书或证明材料包含下列有效证件之一:
a.初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b.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行政部门盖章);
c.提供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同时提供培训考核合格证书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安全培训机构的证明材料,例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公布的安全培训机构名单)。
3.7填料更换属于有限空间作业和高处作业,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进场后须提供安全证员证(至少1个)、有限空间作业监护证(至少1个)和操作证(至少3个)复印件),同时也须提供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高处作业方案,经甲方审查通过后,方能进场作业。(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章,格式自拟)。
3.8清掏出来的填料属于工业固废,须移交给具有工业固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须提供工业固废处置单位的资质和处置协议(提供与处置单位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处置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加盖投标人鲜章)
3.8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7-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参保证明须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投标人系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即可。
3.9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0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投标人须按以下(1)至(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注:因“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不定期更新,故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1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10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4)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投标人须承诺不得存在(5)至(12)项情况(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7)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8)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9)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0)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1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4 年12月9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需同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报价需与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一致)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4.4投标人在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支付800元/份标书费(建议扫码方式支付),否则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4 年12月16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5.3 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1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cms/index.ht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滨路126号
联系人:吕老师
电 话:023-67767416
代理机构:重庆水务集团公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塔街道紫园路256号
联系人:罗辑
电 话:18223151922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集团招标采购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62号
联 系 人:刘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67453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