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河北净菜现代产业园冷链物流园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邯经审备字【2024】4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净菜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自筹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净菜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净菜现代产业园冷链物流园区项目; 2.1.1.1招标项目名称:河北净菜现代产业园冷链物流园区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 2.1.2建设地点:邯临路以北、南大堡村西; 2.1.3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消费品城配仓、冷链仓、冷库、蔬菜加工中心厂房、配套楼、本地农产品配送中心等12栋建筑及建设道路、室外管网等室外配套工程。新建总建筑面积约为142565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16383万元。 2.1.4计划工期:项目计划建设总周期36个月。项目一期(1、2、3、5、8-12栋):计划建设周期18个月(其中:勘察工期1个月,设计周期2个月,施工工期15个月);项目二期(剩余楼栋):计划施工工期24个月。 2.1.5质量标准: 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1.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1.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2.2招标范围:承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勘察(含初勘和详勘、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出具满足施工图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以及后期服务)、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施工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采购及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试运行、竣工备案等全过程工作。本次招标范围不含本项目的智能仓储部分及智能园区部分、不含4#冷库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能力。 1)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3)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提供)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项目业绩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参与过的类似项目业绩均可) 3.1.4信誉要求:1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2通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fcxjst.hebei.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查询到投标人被列入黑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具备壹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2业绩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业绩可以是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 3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纪录或不良行为纪录已修复;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净菜物流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贾晓红 0310-8066939;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王洋13933160955)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勘察单位提供勘察资质、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资质,设计单位提供设计资质。应满足下列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项目投标。 2、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应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13 08:30:00 至 2024-07-18 17:3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02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