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拍卖公告
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4月 12日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n.gov.cn/)对以下房屋二年租赁权按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拍卖,
1、房屋坐落位置:振兴区青年大街70-1号楼504室,房屋面积:19㎡,招租起拍价:8880元/年;
2、房屋坐落位置:振兴区青年大街70-2号楼204室,房屋面积:65.26㎡,招租起拍价为:21600元/年;
一、标的展示时间: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11日,
工作日8:30至17:00;
二、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公开展示,以现状和实际踏勘为准,请竞拍者自行勘察,
三、报名及竞价网址:http://ggzy.ln.gov.cn/dlrk/(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四、报名方式:自然人需持有效身份证明,企业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竞买保证金打款凭据或者网银转账记录于竞拍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到我公司办理竞拍登记。
五、竞拍保证金:有意竞拍者,请于2024年4月11日16时前,将竞拍保证金汇入拍卖人指定账户,竞拍保证金以在规定的时间到账为准。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名: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万达广场支行
账号:410100765317011
六、详情咨询电话:0415-2887766 ,0415-2889657
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对外公开网络竞价招租及网络竞价规则
受有关部门委托,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
4月12日10时30分始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对以下房屋二年租赁权按现状进行公开招租拍卖。
1、房屋坐落位置:振兴区青年大街70-1号楼504室,房屋面积:19㎡,招租起拍价:8880元/年;
2、房屋坐落位置:振兴区青年大街70-2号楼204室,房屋面积:65.26㎡,招租起拍价为:21600元/年;
为维护委托方、出租方、承租方的切身利益,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确保招租活动在公开、公正、公平、诚实、守信,价高者得的原则基础上有效进行。现依据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第“丹政办发【2018】2号”文件《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丹东市财政局关于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规定的通知》和相关法律、法规及竞价惯例,特制定本期网络竞价招租及网络竞价规则。凡参加网上公开招租的竞租人必须仔细阅读、认真领会本网络竞价招租及网络竞价规则,并对自己的网上竞价行为负责。
一、竞租须知
(一)意向承租人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自然人或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二)意向承租人应认真阅读本《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对外公开网络竞价招租及网络竞价规则》的各项规定和提示,凡到拍卖人指定银行缴纳承租竞拍保证金或向拍卖人缴纳现金的,便视同对自己所要承租的招租标的有了查实了解、风险预知和接受认可,认真阅读了本规则的各项规定和所有风险提示,视为意向承租人自愿与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已签署了与该招租标的有关的《出租房屋成交合同书》和本《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对外公开网络竞价招租及网络竞价规则》等相关法律文书。
(三)承租人应当在招租房屋展示期间到招租标的展示现场对招租标的(房屋)现状和房屋相关资料(如:资产评估报告等,当招租房屋评估面积与标的(房屋)实际面积不相符时,以房屋实际现存面积的状态为准),成交后的竞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疑义,租金不多退少补。招租标的所有权方(委托方)对承租该招租房屋的出租要求以及该出租标的是否有产权证等已知、未知的相关信息进行实地查验核准清楚,在确认自己完全接受标的的现状、瑕疵的基础上慎重选择自己的决定,要理性出价。本次公开招租的房屋按其现场展示经营的状况、状态及标的实物面积等现状进行出租和交接,拍卖人对招租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均是对招租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拍卖方对招租房屋面积数量以及原房屋承租方与其他第三方对本次房屋租赁后是否有经济纠纷和相关的法律责任等已知和未知的瑕疵风险不作为任何担保,也不作为出租房屋现存状态的法律依据和移交的凭据,若拍卖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与出租房屋实际面积等相关现状情况不一致的,以出租房屋实际情况的现状为准、以出租房屋的现存面积、状态交割,拍卖成交后以委托方向承租方交接标的物时的现状为准,承租方不得以房屋实际面积数量不符等任何理由提出反悔要求,否则视为承租人违约,房租不予返还,也不多退少补。委托方、拍卖方及出租方不接受承租人以此为由的反悔要求,成交价和相关费用不作调整,委托方、拍卖方及出租方不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及费用。若承租人因拍卖方提供的资料信息与出租房屋实际面积等相关现状情况不一致而反悔的行为则视为违约,拍卖方将从承租人交纳的承租竞拍信誉保证金中扣除5%的服务费(即按本次该房屋及招租年租金竞拍成交价5%扣除)。同时向承租人追偿招租房屋年租金成交价30%的违约金,拍卖人有权直接从已缴纳的承租竞拍信誉保证金中扣除。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有权将该招租标的再次公开招租,不足本次招租房屋的年租金成交价款总额部分,由违约的承租人负责补足本次差价额款,并支付本次和再次竞拍发生的相关费用。原承租人不得再次参加招租。
(四)因意向承租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出租方、委托方及拍卖方免责:
1、意向承租人应按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资料至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如因相关资料未按时、未准确提交至本公司、承租竞拍保证金到账时间超过受理时限的而造成资格审核未能通过的;
2、意向承租人应及时将承租竞拍保证金交纳到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因承租竞拍保证金未按时到账而导致意向承租人注册的竞价账户未被激活而不能参与报价的;
3、意向承租人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激活、承租竞拍保证金无法交纳与退还的;
4、意向承租人对自己的注册账户、竞价账户信息保密并及时更改密码,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意向承租人使用。因意向承租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竞价账户信息及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因意向承租人遗忘密码的;未及时关注相关竞价活动信息的;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网络竞价的时间以自身使用的竞价页面时间为准,由于意向承租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竞价页面时间不符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而未竞得其所竞买的标的的;
(五)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导致系统故障无法继续交易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等原因导致网络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的,委托方、拍卖人及承租人等与本交易有关联的各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另行组织竞价中断或竞价结果异常部分标的择日竞价,时间及范围以拍卖人公示为准。
二、招租竞价方式及程序
1.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ln.gov.cn/)
2.意向承租人欲承租本次招租的标的的,应根据拍卖人展示的招租标的资料信息及现存的状态仔细查验核对后方可参加本次招租活动,理性出价,避免错投或误投,给自己造成经济损失;
3.在确认对招租的标的现状完全接受认可无任何异议时,须向拍卖人指定的账号交纳承租竞拍保证金,竞拍保证金按照成交款100%收取。若未竞拍成功,拍卖人则在网上招租竞价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承租人无息退还承租竞拍保证金。承租人若承租成功,竞买保证金可抵顶部分租金。
保证金需要缴纳到如下账户中,不接受现金支付。
账户信息:开户名: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万达广场支行
账 号:410100765317011
4.意向承租人在办理报名竞买手续时,须向拍卖人提供以下有效证件:
1) 个人承租,请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 企业承租,请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 企业委托承租,请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 持交纳的承租竞拍保证金交款收据原件;
5) 填写个人或单位真实电话;
三、网络招租竞价事项竞价规则及须知
1、网上竞价以限时竞价方式进行,竞买人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200元或200元的整数倍。竞买人应当审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修改或者撤回。
2、网上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
自由竞价时间:在此期间竞买人可以随时报价。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如果只有一个竞买人报过价,则系统确认并显示该竞买人的最高报价;如果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报过价,则在自由竞价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启动“延时竞价”。
延时竞价周期:到自由竞价截止时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参与报价的,则启动延时竞价,从自由竞价截止时间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自由竞价时间内最高报价。若在延长的5分钟内又有新的报价,则从新的报价时间起再延长5分钟,如此循环往复直到某个延时周期结束没有新的报价,则竞价结束,系统确认并显示最高报价。
3、在自由竞价时间结束时,若无竞买人报价的,则网上交易系统自动显示该标的“流拍”。
4、有竞买人报价的,最高报价者即为买受人,系统自动生成《买受人通知书》;
5、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网络入侵及其软硬件出现故障、停电、计算机时间与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不一致而导致未按时参与竞价或者遗忘、泄露相关密码、未及时关注产权交易机构发布的竞买活动相关信息和通知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确认成交、付款及违约、保证金处理
(一)房屋竞租成交后,委托方与房屋竞租人(承租人)按照招租要求等相关约定交接房屋并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及协议,与拍卖人无关。
(二)意向承租人在网上竞拍出租房屋或成交后,即为有效承租人,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持有效证明到我公司签订《出租房屋成交合同书》,并于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功承租的房屋租金全部交齐,拍卖人向承租人提供房屋出租成交相关手续。房屋租金缴纳至原保证金缴纳账户中,均不接受现金支付。
承租人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与拍卖人签订《出租房屋成交合同书》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拍卖人付清承租房屋年租金,则视为承租人对所承租的房屋已经放弃,按照承租人违约行为处理,拍卖方从承租人交纳的承租竞拍保证金中扣除5%的服务费(即按本次该房屋及招租年租金竞拍成交价5%扣除)。同时向承租人追偿招租房屋年租金成交价30%的违约金,拍卖人有权直接从已缴纳的承租竞拍保证金中扣除。拍卖人在征得委托人同意后有权将该招租标的再次公开招租,再次以招租或其它方式出租违约的承租人成功承租的房屋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或不足本次招租房屋的年租金成交价款总额部分,由违约的承租人负责补足本次差价额款,并支付本次和再次竞拍发生的相关费用。原承租人不得再次参加招租。
(三)成功承租出租房屋的承租人交纳的承租竞拍保证金自动抵顶部分房租款。未竞拍成功的意向承租人,拍卖人将在拍卖结束后财政部门下达支付令三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按交纳的方式原路退回,拍卖会中途不办理竞买信用保证金退还事宜。因意向承租人预留的银行账户或法人单位预留的开户银行账户不符实造成的损失,由意向承租人原保证金交纳人承担。
所有保证金不计息。
四、房屋出租时所涉及税费
(一)承租人持招租标的招租成交手续自行到委托单位(招租房屋所有权方)办理签订房屋承租协议。
承租人与拍卖人签署《出租房屋成交合同书》并提取拍卖人提供的招租标的出租成交手续之时起,由承租人引起本次招租标的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概由承租人完全承担。
(二)租标的出租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全部由承租人承担。
(三)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提供房屋租赁发票,如承租人提出开发票需求,由相关部门共同协商同意后给承租人开具增值税或普通税发票。开发票时,应缴纳的所有相关税费均由承租人在成交价格外另行缴纳。
五、其他事项
(一) 本期制定的招租标的网络竞价的《出租拍卖公告》及《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房屋对外公开网络竞价招租及网络竞价规则》、《出租房屋成交合同书》、《拍卖成交确认书》、《承租人承诺声明》等文件,均作为本次网上竞价招租标的实施的有效附件,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 因情况变化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有权对上述相关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
(三)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所有。
辽宁博龙银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