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浙委办发〔2015〕8号)和《绍兴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竞争性存放操作细则》(绍住金〔2024〕7号)等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2024年住房公积金存款资金竞争性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存款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2024)。
二、招标项目内容
1.资金对象:住房公积金存款。
2.标的总额:人民币2.6亿元。
3.资金存放期限:1年。
4.标段设置:
第一标段:6000万元;
第二标段:4000万元;4000万元;4000万元;
第三标段: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上级核准具有受委托办理诸暨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业务资格的承办银行;
2.在诸暨市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并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3.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B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对地方经济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但须持市政府批文;
4.诸暨市级支行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得直接作为投标人,但可受诸暨市级支行委托作为受托人进行投标,报名时需提供诸暨市级支行对其的授权委托书等资料,同时在投标文件其他资料中一并附上相关资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址
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下午4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诸暨市永业大厦八楼802室报名并领取相关招标文件资料,未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银行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五、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供此表单<格式见附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人民银行诸暨支行2023年年度综合评价证明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4年10月18日下午2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永业大厦八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下午2时30分。
2.开标地点:诸暨市永业大厦八楼开标室。
八、相关费用
1.本次招标的专家评审费用由绍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诸暨分中心承担;
2.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等有关的费用,招标代理费约定收取伍仟元整,费用由中标银行平均分摊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付清,请投标人充分考虑以上投标成本。
九、其他
本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zfcg.czt.zj.gov.cn/)(https://www.zhuji.gov.cn/col/col1388385/index.html),若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 财务科张烨
联系地址:诸暨市暨阳街道艮塔东路137号
联系电话:0575-80727123
传真:0575-87221436
代理公司联系人:徐招红
联系电话:13857559431
十一、监督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副主任室何齐永
联系电话:0575-8072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