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甘林护许准〔2024〕112号关于同意西和县健兴育业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政许可决定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西和县健兴育业特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你单位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同意你单位向西和县陇麝养殖有限公司出售人工繁育的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林麝(Moschus berezovskii)5只(雌性3只、雄性2只),用于人工繁育。
请你单位及相关单位做好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系谱档案、繁育台账管理、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及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和野生动物安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从事相关活动,保障动物福利。并于2025年2月20日前凭此件及检疫证明依法运输,逾期无效。
市、县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要切实做好野生动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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