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陆红滨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
公共场所卫生抽检机构遴选公告
根据《2023年北京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为科学、公正、高效开展抽查,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2023年丰台区公共场所卫生抽检项目的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
 三、工作任务
2023年公共场所卫生抽检工作(详见表1)。
表1检验检测任务量及时限要求
序号
卫生抽检对象
完成数量
检测项目
完成时限
1
游泳场所
56户*4件/户=224件
1.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2.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
2023年10月15日前
2
住宿场所
75户*6件/户=450件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2.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2023年10月15日前
3
沐浴场所
5户*7件/户=35件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2.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池水浊度。
2023年10月15日前
4
美容美发
27户*6件/户=162件
1.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2.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023年10月15日前
5
其他公共场所
13户*2件/户=26件
室内空气中CO2、甲醛、苯、甲苯、二甲苯(只对6个月内进行过室内大面积装修的场所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项目)
2023年10月15日前
6
集中空调
7户*7件/户=49件
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使用无风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2.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使用非开放式冷却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2023年10月15日前
共计

183户 946件



四、具体要求
(一)承包方资质要求:承接公共场所卫生抽检分包的实验室应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人员和设备要求:采样人员及检测人员为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检测仪器设备满足检测方法规定的技术要求。
(三)项目申请单位应当为该项目提供必要支撑条件,保证充分时间投入,在卫生抽检规定完成的时限之内,及时出具报告,报告应该盖有CMA(或CNAS)和检验检测专用章,数据准确、内容完整。
(四)项目申请单位应恪守工作规则,未经我单位同意,不得私自对外发表(发布)部分或全部检测结果。
五、质控标准
(一)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池水浊度;公共用品用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室内空气中CO2、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等检查项目按照《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37488-2019)的规定进行达标判定。
(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冷却水中嗜肺军团菌等检查项目按照《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的规定进行达标判定。
六、申请和评审事宜
(一)申请期限:2023年7月14日—2023年7月18日
(二)下载材料:申请单位可登录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公共场所卫生抽检机构遴选公告》(含承办申请书)。
(三)填写材料:申请材料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
(四)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在2023年7月21日前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丰台看丹健康产业园)二楼A209室法规监督科。
1.《承办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资质认定证书;
7.公共场所检测能力范围;
8.公共场所检测指标报价单;
9.曾承接其他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委托检测项目介绍(需提交带有相应可证明的合同等材料)。
(五)组织评审: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组织专家评审组,从项目申请单位资质、报价、实力以及工作经验、基础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申请书进行评估,择优遴选项目承担单位。
(六)结果公示: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把评审结果在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 陆红滨 田龙
联系电话:010-83949167,83949165
电子邮箱:ftwjwfgjdk@mail.bjft.gov.cn
附件: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共场所卫生抽检项目承办申请书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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