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企业研发园 2 号、 3 号、 4 号、 5 号楼装修工程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 AJB190009-01ZG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际企业研发园 2 号、 3 号、 4 号、 5 号楼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 已由 南京市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 以 宁新区管审备 [2018]681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京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全额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国际企业研发园 2 号、 3 号、 4 号、 5 号楼装修工程工程总承包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 1 )建设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西近江北大道、北至云高路、东至天圣路、南至四豪路。
( 2 )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在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国际企业研发园内, 2 号楼、 3 号楼、 4 号楼、 5 号楼拟全部改造成人才公寓。国际企业研发园人才公寓利用现有的 4 栋毛坯建筑进行室内改造, 结构加固 ,装修,水电、暖通、智能化等配套机电设备安装,消防改造,固定家具、电器采购配置等。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67030.30m2 ,单体建筑面积 16757.58m2 ,装修改造部分面积为 58404.17m2 ,装修改造部分造价约为 10000 万元。地上层数: 13 层,建筑高度: 47.55m 。本次招标范围为一层电梯厅、二层及以上人才公寓。
( 3 )合同估算价: 12580 万元
( 4 )工期要求: 200 日历天(设计与施工),施工工期 155 个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 2019 年 5 月 20 日
施工开工日期: 2019 年 7 月 4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19 年 12 月 6 日
( 5 )招标范围: 国际企业研发园 2 号、 3 号、 4 号、 5 号楼装修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 ( 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物资采购、供货、运输、装卸、保管、工程施工(包含建筑结构及安装改造、加固改造、装饰装修、水电安装、智能化安装、空调通风安装、消防改造等)、配套设施、调试、预验收和竣工验收、维护保修、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包括项目内所有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详见设计任务书)。
( 6 )设计标准:满足《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砌体结构设计加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改造加固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改造加固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房屋建筑室内装饰装修制图标准》 JGJ/T244-2011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及设计任务书要求。
( 7 )设计质量要求:专业设计应当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并且须通过审图中心审查和政府消防职能主管部门的消防设计审查。
( 8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软体装饰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
( 9 )本标段是在可行性研究完成后的工程总承包发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果是联合体,则须将牵头人和成员的所有营业执照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原件核查);
3.2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 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2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 3 )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
( 4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 5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为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和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 6 个月( 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 。
3.4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 1 )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5 年 1 月 1 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 35000 ㎡及以上且工程造价在 6000 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上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 2 )施工业绩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5 年 1 月 1 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 35000 ㎡及以上且工程造价在 6000 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业绩(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上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 3 )设计业绩要求: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15 年 1 月 1 日(含,时间以合同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 35000 ㎡及以上且工程造价在 6000 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业绩(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二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面积以合同上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投标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和相关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
3.6 财务要求:无。
3.7 项目管理机构: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组人员,其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设计负责人 1 名、施工负责人 1 名、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名、施工员至少 1 名、安全员至少 1 名,质检员 1 名。对于投标人自行完成的设计或者施工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对于投标人依法分包的施工或设计业务,投标人在项目管理机构中应配备具有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施工或设计协调管理人员。其他人员的配备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配备。(投标人必须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 6 个月( 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4 月)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 。
3.8 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原件);
3.9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2 )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10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书原件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本承诺):
(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 2 )工程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 5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 6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 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由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组成不超过 2 家的联合体投标人参与投标, 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3.11 投标人应无下列行为:(提供承诺书原件) ( 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 2 )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12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公告发布期间投标申请人可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 锁后直接登录网站( 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 )申请投标,并可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9 年 04 月 15 日 17:00 截止,上午 9:00 分至 11:30 分,下午 14:00 分至 17:00 分(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 359 号南京市秦淮区福鑫国际大厦 703 购买招标文件,购买前电话联系招标代理。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
5.1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或工程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 1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
( 2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原件核查),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提供承诺书原件):
①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③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2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 3 )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5.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5.4 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红、黄牌警示期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投标(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6. 评标 方法本招标项目为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 100 分。评分细则如下:
技术部分:方案设计文件: 33 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6 分;
商务部分:工程总承包报价: 55 分;项目管理机构: 3 分。工程业绩: 3 分。
6.1 方案设计文件( 33 分)
6.1.1 、设计说明( 4 分)
1) 设计说明能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构思新颖。 ( 优: 1.00 分;良: 0.80 分;一般: 0.60 分;差: 0.40 分;无: 0.00 分 )
2) 项目规划设计各项指标满足任务书及规划设计要点并科学、合理。 ( 优: 1.00 分;良: 0.80 分;一般: 0.60 分;差: 0.40 分;无: 0.00 分 )
3) 技术指标满足任务书要求,符合规划要求。 ( 优: 1.00 分;良: 0.80 分;一般: 0.60 分;差: 0.40 分;无: 0.00 分 )
4) 设计理念、各专业(附属)工程设计说明。 ( 优: 1.00 分;良: 0.80 分;一般: 0.60 分;差: 0.40 分;无: 0.00 分 )
6.1.2 、总平面布局( 8 分)
1) 功能介绍、规划构思与布局新颖、合理。 ( 优: 3.00 分;良: 2.00 分;一般: 1.50 分;差: 1.00 分;无: 0.00 分 )
2) 是否满足消防间距要求、是否满足日照间距要求。 ( 优: 2.00 分;良: 1.50 分;一般: 1.00 分;差: 0.60 分;无: 0.00 分 )
3) 总平面布局、竖向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 优: 3.00 分;良: 2.00 分;一般: 1.50 分;差: 1.00 分;无: 0.00 分 )
6.1.3 .建筑功能( 9 分)
1) 项目功能要求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 工艺系统流程设计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且先进合理。
3) 对项目的设计思路把握准确、设计合理。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 0~9 分之间酌情打分
6.1.4 .建筑造型( 4 分)
1) 建筑创意、空间处理是否合理。(优: 2.00 分;良: 1.50 分;一般: 1.00 分;差: 0.60 分;无: 0.00 分)
2) 对设计的规划分析图、鸟瞰图、透视图、平立剖面图、交通分析图、模型等进行评比。(优: 2.00 分;良: 1.50 分;一般: 1.00 分;差: 0.60 分;无: 0.00 分)
6.1.5 .结构方案( 3 分)
1) 结构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 2.00 分;良: 1.50 分;一般: 1.00 分;差: 0.60 分;无: 0.00 分)
2) 结构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 1.00 分;良: 0.80 分;一般: 0.60 分;差: 0.40 分;无: 0.00 分)
6.1.6 、设备方案( 2 分)
1) 设备方案的选型合理可行、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优: 1.00 分;良: 0.80 分;一般: 0.60 分;差: 0.40 分;无: 0.00 分)
2) 设备方案的设计依据符合规范及标准要求。(优: 1.00 分;良: 0.80 分;一般: 0.60 分;差: 0.40 分;无: 0.00 分)
6.1.7 、绿色建筑( 1 分)
1) 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优: 0.50 分;良: 0.40 分;一般: 0.30 分;差: 0.10 分;无: 0.00 分)
2) 提出切实可行的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优: 0.50 分;良: 0.40 分;一般: 0.30 分;差: 0.10 分;无: 0.00 分)
6.1.8. 设计深度( 2 分)
1) 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优: 1.00 分;良: 0.80 分;一般: 0.60 分;差: 0.40 分;无: 0.00 分)
2) 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优: 1.00 分;良: 0.80 分;一般: 0.60 分;差: 0.40 分;无: 0.00 分)
6.2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6 分)
6.2.1 总体概述( 2 分)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 优: 2 分;良: 1.8 分;一般: 1.6 分;差: 1.4 分;无: 0 分 )
6.2.2 设计管理方案( 1 分)对设计执行计划、设计组织实施方案、设计控制措施、设计收尾等内容进行评分。 ( 优: 1 分;良: 0.9 分;一般: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 )
6.2.3 施工管理方案( 2 分)对施工执行计划、施工进度控制、施工费用控制、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变更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优: 2 分;良: 1.8 分;一般: 1.6 分;差: 1.4 分;无: 0 分 )
6.2.4 采购管理方案( 1 分)对采购工作程序、采购执行计划、采买、催交与检验、运输与交付、采购变更管理、仓储管理等内容进行评分。 ( 优: 1 分;良: 0.9 分;一般: 0.8 分;差: 0.7 分;无: 0 分 )
6.3 工程总承包报价:( 55 分)
6.3.1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53 分)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工程总承包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 3%-4.5% (下浮具体数值: 3% 、 3.5% 、 4% 、 4.5% )为评标基准价,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
开标时随机抽取。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 扣 0.6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6.3.2 投标报价合理性( 2 分)
1)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评审(优: 0.50 分;良: 0.40 分;一般: 0.30 分;差: 0.10 分;无: 0.00 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相匹配评审(优: 0.50 分;良: 0.40 分;一般: 0.30 分;差: 0.10 分;无: 0.00 分);
3) 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评审(优: 0.50 分;良: 0.40 分;一般: 0.30 分;差: 0.10 分;无: 0.00 分);
4) 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评审(优: 0.50 分;良: 0.40 分;一般: 0.30 分;差: 0.10 分;无: 0.00 分)。
说明:
1) 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6.4 项目管理机构( 3 分)
6.4.1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 0.5 分,同时具有高级建筑师职称加 0.5 分(满分 1 分);
6.4.2 设计单位结构、电气、设备、给排水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执业资格得 1 分(满分 1 分 , 证书不齐不得分);
6.4.3 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建造师的得 0.5 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加 0.5 分(满分 1 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6.5 工程业绩( 3 分)
6.5.1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1 分)
投标人自 2015 年 1 月 1 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 35000 ㎡及以上且工程造价在 6000 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上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1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 ,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
注:苏建招办 [2018]3 号文附件和苏建招办 [2018]4 号文附件 2 和附件 3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评分因素增加: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故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联合体牵头方提供类似工程总承包业绩的,若在该业绩中作为牵头方,则按该项分值的 100% 计取;若在该业绩中作为参与方,则按该项分值的 60% 计取;②投标人业绩与总承包经理业绩不可以为同一业绩。
6.5.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2 分)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建筑面积 35000 ㎡及以上且工程造价在 6000 万元及以上装饰装修工程总承包业绩(厂房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设计业绩只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时间为准,面积以合同上的面积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及其他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有一个得 2 分,最多得 2 分,如仅有类似设计业绩乘 0.8 ,如仅有类似施工业绩乘 0.7 。
备注:
( 1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不超过 100 页,每超过 1 页扣 0.1 分。
( 2 )本项目技术标采用暗标(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技术标内容包含:方案设计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技术标须按照暗标要求单独装订密封。
暗标要求如下:投标文件的方案设计文件按 A3 规格装订成册(统一使用白色封面)、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按 A4 规格装订成册(统一使用白色封面),方案设计文件和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应分别单独封装,并在封袋上分别标明“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和“技术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字样及投标单位名称,封袋内的“技术标”中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统一用 A3 纸打印。
(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 70% 。
( 4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附以上评分办法中涉及的全部资料的复印件,原件核查,无原件或原件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彩色扫描件均不视为原件。
( 5 )本项目采用两阶段评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递交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两部分:一是设计文件部分,二是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包括资格审查材料、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等)。开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实行资格后审的)部分,对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及资格审查合格(得分 60% 以上)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5 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开启所有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部分后,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商务技术标进行评审。设计文件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 6 )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上述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最后根据各投标人的总分汇总(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投标报价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进行排名,推荐三名(无排名)定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以方案设计文件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方案设计文件得分也相同,以投标报价得分高者排名靠前;如果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投票表决,得票最多者胜出。
( 7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南京评标委员库随机抽取专家 9 名。第一阶段,技术专家中的设计专家负责评审方案设计文件,所有评委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第二阶段,经济专家负责评审商务标和经济标,施工和设计专家负责评审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具体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ggzy.njzwfw.gov.cn/njggzy )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www.jszb.com.cn )上发布上发布。
9. 其他9.1 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开标现场并递交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否则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9.2 投标人须提前办好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网手续,否则影响投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投标详细操作问题可咨询交易中心网络管理中心( 68505877 、 68505828 )。
9.3 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与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 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04 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相关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编制人员不需要提供社保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9.4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法确定中标人,评标采用定量评审,定标采用票决定标法中的直接票决定标,票决采取投票计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南京新城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宁六路 666 号
联系人:英工
电话: 15295712394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建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福鑫国际大厦 7 楼
联系人:臧玲
电话: 18252597913
电子邮箱: 98339050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