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汉中门派出所业务及辅助用房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金额
119.1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9.17万元
招标联系人许警官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025-862036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7
公告正文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汉中门派出所业务及辅助用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汉中门派出所业务及辅助用房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三楼3081A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 7 月 17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汉中门派出所业务及辅助用房改造工程
1.3项目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1.4预算金额:1191762.59元
1.5最高限价:1091762.59元(超过该价格作废标处理)
1.6采购需求:为改善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下辖汉中门派出所民警办公环境,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现拟对汉中门派出所进行房屋改造维修,改造维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防水维修、强弱电线路设备整理、局部出新改造等。
1.7合同履行期限:计划工期45天。
1.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9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上述相应条件的书面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请严格按照格式提供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证书。(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2)项目负责人资质: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3)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磋商文件附件。)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于响应文件中);
(5)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要求:根据江苏省住建厅、南京市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要求,供应商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质状态符合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供应商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供应商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2.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第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4勘察现场或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如有)发放供应商,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有疑问也应在此时间内向代理机构递交提疑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3年 7月 7 日至2023年 7月 1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3.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三楼3081A室。
3.3方式:
(1)现场获取【请潜在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审核通过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支付文件费用100元,售后不退。】
(2)电子获取【请潜在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领取文件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截图(支付宝账户15951623418)以上资料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236731201@qq.com,邮件标题需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代理公司审核后通过邮箱提供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支付时务必备注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
注:未按上述要求报名和接受审查的投标单位,不予参与本次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3年7月 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3081A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4.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五、开启
5.1时间:2023年7月 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3081A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6.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采购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7.2 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请各供应商领取本次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按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提交响应文件。
7.3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4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 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市政府采购 网”(www.njgp.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 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市政府采购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 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 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 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 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定淮门大街1号
联系人:许警官
联系方式:025-84421434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3081A会议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25-86203663    159516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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