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工程施工询价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8/11/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孙先生13871117767
招标代理机构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夏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18/11/0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工程施工询价书

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工程施工询价书


由于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运工作需要,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询价人)拟对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称:报价人)报价。

一、采购方式

国内公开询价。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有资金。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为: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工程施工;报价人应负责报价项目所需设施设备的提供、施工、调试和培训服务,且系统应完成与110接警中心联网,以及负责质量保证期维护(质量保证期为完成验收后一年)。

2、施工范围包含:门禁设备、监控设备、报警设备、物防设备(详见附件 1),所选设备应不低于附件1的技术参数要求。

3、技术要求见附件2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

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须提供近两年承揽过合同金额不少于50万元的类似项目目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彩色复印件);

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报价;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工期

计划工期为 1 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六、施工地点

汉阳四新湖北国展中心广场东塔楼7楼。

七、报价要求

1、所有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需要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要求加盖报价人公司公章。

2、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如果报价人的总报价高于本款规定的最高限价,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最高限价将在开标截止日3天之前公布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的网站上(http//www.huajiezn.com),请各报价人注意查阅下载。3报价人应对满足本询价文件全部要求的施工及供货内容进行工程量清单子目综合报价,工程量清单所列设备及材料同时还包含成本、利润、保险费、税金(开具增值税专票)、开办费、技术措施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合同明示和暗示的责任、义务和风险的全部费用。如只对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将视为报价文件不齐全。上述相关费用均应含入工程量清单各子目的单价中,询价人不另行支付。

4、报价人应将其完成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工作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含入工程量清单各子目报价之中。在合同实施期间,报价人填写的单价不因物价波动进行价格调整,报价人在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5、报价人必须为其雇用的全部人员办理工伤事故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必要的险种,保险费由报价人承担并支付,并包含在所填报的单价、合价或总价中,不单独报价。

6、报价人在报价中应综合考虑本项目的询价代理费,该费用不单独报价,含入总报价之中,由成交报价人支付,询价人不另行支付。成交报价人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天内向询价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否则询价人有权取消该报价人的成交资格。询价代理费为壹万元整(¥10000元)。

7、所有的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人需要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填写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并加盖报价人公司公章。

8、、本项目允许分包的工程范围仅限于工程量清单第五部分物防设备,且必须经发包人同意和批准。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具备相应的资质。

9、本次询价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如报价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采购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报价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报价人应考察本项目水源、电源、通讯、交通条件、预留预埋等情况,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八、询价文件的递交

请报价人务必于201811121000前将符合要求的报价文件密封送至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19楼)。 迟到的文件不予接受,询价人将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现场开标和唱标,报价人代表或授权人应出席会议并签字确认开标结果(若为授权代表参加,需要提供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书并加盖公章)。

报价人须并现场向代理单位缴纳报名费300元,代理单位在开标后向报名单位提供发票。

九、评审办法和定标方式见附件四。

十、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

1、报价人应保证提供设备及软件的技术指标符合国家、行业、湖北省有关标准及规范和询价人的技术要求,保证其设备及软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应具有满意的效果。在规定质量保证期内,报价人应对由于设备及工程施工质量的缺陷而产生的保修负责。

2、支付

a.合同价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b.在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并经询价人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报价人向询价人代表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的结账单一式六份并开具最终合同价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人在收到该结账单后30天内向报价人支付全款。

3、违约条款

1)报价人责任

a. 报价人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工,则应按每天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因询价人的原因引起的延期交工不属于报价人违约。逾期交工30天以上的,询价人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款项,由此引起的报价人的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b.报价人非因不可抗力逾期交工,则应支付合同总价金额的百分之一每天的违约金。因询价人原因引起的延期交工不属于报价人违约。逾期交工30天以上的,报价人将有权解除合同,不予支付合同款,由此引起的报价人损失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c. 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和软件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或者质量不符合生产厂家出厂标准或不能在生产厂家官网查询到购买记录的,询价人有权拒绝验收或不予支付合同款,由此引起的报价人损失有报价人自行承担。

2)询价人责任

a.非设备及软件质量原因或未达到询价文件技术要求,对已完成的设备及软件,如询价人要求新增或调整功能及技术要求的,应承担相应的费用。

b.询价人逾期付款,则应每天支付逾期付款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争议解决

一切因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报名方式

请有意愿提出申请的报价人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经办人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授权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于北京时间2018112日至2018117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南分公司(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19层)购买询价文件。询价文件发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十二、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湖北交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1077号东湖广场交投大楼2
邮 编:430074
联 系 人:孙先生
电 话:13871117767

代理单位: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A19

联 系 人:夏先生

电 话:027-836006663449

传 真:027-83600777


2018年112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