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信阳10号”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信浉财竞谈-2024-1
预算金额98.32万元
招标公司信阳市浉河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林作坤1571376757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轩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熙18737651169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信阳市浉河区农业农村局“信阳10号”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谈判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信浉财竞谈-2024-1 | |||||||||||
2、项目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农业农村局“信阳10号”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983,216.00元 | |||||||||||
最高限价:983216元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 主要内容为采购茶叶专用底肥、有机肥底肥、黄腐酸功能性氮肥、“信阳10号”幼苗、风吸式杀虫灯、诱捕器和诱芯等(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采购标准及要求”)。 5.2资金来源:2021年浉河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资金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5.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内完成。 5.4质保期:1年 5.5交货地点:信阳市浉河区。 5.6 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且达到合格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项目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 3.2本项目 适用 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已成立月份提供财务报表);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近12个月内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近12个月内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默认履行合同的法定营业执照);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获取谈判文件; | |||||||||||
3.方式: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竞争性谈判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格式)。注: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五 开标室。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2、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3、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4、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谈判二次报价开始时,评标系统会自动将“开始二次报价的提醒短信”发送给各有效供应商。请供应商准时在线签到,并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移动联系电话,谈判当天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且及时关注手机短信,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 5、监督部门:信阳市浉河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6312702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农业农村局 | |||||||||||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行政路 | |||||||||||
联系人:林作坤 | |||||||||||
联系方式:1571376757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轩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金牛产业集聚区苹果公馆1号楼1610号房 | |||||||||||
联系人:吴熙 | |||||||||||
联系方式:1873765116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吴熙 | |||||||||||
联系方式:18737651169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