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巴南区麻柳嘴镇感应等2个村土地整理及农业种植管护项目答疑补遗文件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巴南区麻柳嘴镇感应等2个村土地整理及农业种植管护项目
答疑补遗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巴南区麻柳嘴镇感应等2个村土地整理及农业种植管护项目”招标文件答疑和补遗通知发布如下:
一、答疑部分:
质疑1  本次招标内容是施工及农业种植管护,投标单位中标后只要照图施工和按要求完成农业种植就完成了合同履行,而新增耕地指标的通过是招标方和自然资源部门之间的事,为什么要作为竣工验收的前提条件?这对投标单位很不公平。
回复:已修改;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13.1条中“7.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以通过自然资源部新增耕地认定为准。”修改为“7.取得新增耕地抽查确认书”。
质疑2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三条工程数量和质量标准及项目功能“中要求“新增耕地数量达到本合同约定规划量并取得新增耕地抽查确认书”,请问这是工程质量标准吗?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13.1条合同段验收和竣工验收-第7项“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以通过自然资源部新增耕地认定为准”,请问自然资源部新增耕地认定是由施工单位报送的吗?能否通过认定只取决于工程质量吗?多长时间能认定?此处作为最终验收合格的条件不合理。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中-第14.1条竣工结算申请中“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项目取得新增耕地抽查确认书 14 个工作日内。”请问取得新增耕地抽查确认书的时间是多长?不取得就不结算?这种把与合同无关的第三方的文件取得作为合同相对方验收结算条件的条款应为无效条款,请予以修正。
回复:1、已修改;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第三条中“…新增耕地数量达到本合同约定规划量并取得新增耕地抽查确认书…”修改为“…按图施工并取得新增耕地抽查确认书…”。
2、已修改;将招标文件第四章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第13.1条中“7.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以通过自然资源部新增耕地认定为准。”修改为“7.取得新增耕地抽查确认书”。
3、取得新增耕地抽查确认书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终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为准。
质疑3  招标文件中的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提到的农业种植管护协议书是指合同名称必须是这个名字吗?合同形式有模板吗?合同内容的具体要求是什么?
回复:详见补遗部分第3条。
质疑4  项目预算书没有在招标文件中,也没有具体要求,项目预算书是否有拟定格式和要求可以提供项目预算书模板不?怎么定义完整的项目预算书,要完整到什么程度
回复:本次投标文件只需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可不提供预算书。
质疑5  招标文件对农业种植管护协议书没有具体的内容说明,那是不是表示只要有一份种植协议哪怕只有一亩地就符合要求?这种没有具体说明的东西让投标人怎么准备?请明确投标人到底需要提供什么样的东西是符合要求的。
回复:详见补遗部分第3条。
质疑6  农业种植管护协议书要包含什么内容?
新增耕地获得认定有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如果没有,那是不是意味着业主可以以没通过认定为由,一直不进行验收也不进行结算?请明确获得新增耕地抽查确认书的时间周期。
回复:农业种植管护协议书包含内容详见补遗部分第3条。取得新增耕地抽查确认书一般不超过6个月,最终以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为准。
质疑7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设置的资质要求为单项资质,为何接受联合体投标?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联合有业绩无资质的公司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农业种植管护内容,且农业种植管护时间至少1年;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无农业种植管护经验,防止项目完工后耕地撂荒、随意改变种植属性、违法违规占用、“非农化”、“非粮化”等情况发生,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与有相应农业种植管护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疑8  业绩必须体现农业种植管护工作内容,施工单位肯定没有,那就只有找联合体。那不是相当于强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吗?
回复:本次招标范围包含农业种植管护内容,且农业种植管护时间至少1年;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无农业种植管护经验,防止项目完工后耕地撂荒、随意改变种植属性、违法违规占用、“非农化”、“非粮化”等情况发生,依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与有相应农业种植管护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是否组成联合体由投标人自行决定。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价最高限价为:¥ 5457875.52 元(大写: 伍佰肆拾伍万柒仟捌佰柒拾伍元伍角贰分 )。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次所发布的工程量清单限价表。
2、本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单价限价以本次所发布的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第3.业绩要求更正如下:
 
3.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工程完工日期或工程竣工日期为准)完成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工程类别:农业类土地整治(整理)工程或农业类高标准农田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工程
合同金额:施工工程单项合同金额380万元及以上  
工程规模:/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该业绩的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提供项目发包人出具的项目直接发包情况说明或证明文书代替)、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若上述资料无法体现工程规模(如有)的,还须提供业主证明。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中不能体现农业种植管护工作内容,可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农业种植管护工作内容(即农业种植管护合同协议书)。
特别说明:
1、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可为以下三种方式之一:(1)投标人具有符合要求的施工合同中工作内容已含农业种植管护;(2)投标人具有符合要求的施工合同,但未含农业种植管护工作内容,可同时提供本单位独立的农业种植管护合同(协议);(3)施工单位可按照招标文件关于联合体投标规定,与具有农业种植管护能力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由施工单位提供施工业绩,农业种植管护单位提供农业种植管护业绩。
2、若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合同金额不满足上述要求,实际工程造价大于本招标文件要求金额,则必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审定的结算书或结算审核定案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农业种植管护协议书是指农业种植管护(服务)合同(协议)、土地流转合同(协议)、土地租赁合同(协议)等与农产品种植相关的前述合同(协议)之一即可。合同(协议)内容中至少包含但不限于:农作物种植(种植品种是指粮、棉、油、糖、菜其中之一),农业种植管护规模,农业生产或种植(管护或服务)已完成一年或土地租赁(或流转)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一年。
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含截图)的真实性负责。当上述资料中针对同一指标存在不一致时,以合同工程完工证书(或合同工程验收鉴定书或工程竣工证书副本或竣工验收鉴定书)的证明材料为准。
联合体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业绩。
不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业绩无效。

 
   本答疑及补遗通知是在招标文件的基础上,进行澄清与修正,如与招标文件不符时,以本次答疑及补遗通知为准。本答疑及补遗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招标人:重庆市巴南规划和自然资源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百士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26日
[50011320230718002010101].CQCF
(7.25)巴南区麻柳嘴镇感应等2个村土地整理及农业种植管护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限价.xlsx
02图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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