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红三村墙里区块、后洋区块地面建筑物拆除项目
更正公告(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红三村墙里区块、后洋区块地面建筑物拆除项目
2.项目编号:TZZS-2023011
3.原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0日
4.原暂停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1日
5.原【重新启动招标】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2.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到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应更正。 | |||
2 | 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五、拆除要求” | 1.各建筑物(含附属建筑)拆除标准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 1.各建筑附着物(不含绿化)可拆至地基基础,但地面平整不得采用本区块外的材料,围挡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若遇特殊部位,拆除标准以招标人确认为准。 |
3 | 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九、拆除要求” | 1、各建筑物(含附属建筑)拆除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 | 1、各建筑附着物(不含绿化)可拆至地基基础,但地面平整不得采用本区块外的材料,围挡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若遇特殊部位,拆除标准以甲方确认为准。 |
4 | 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中“十、特别约定” | 3、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外运,拆除、清理及外运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 | 3、被拆除房屋可利用材料含旧木结构、旧门窗、旧钢筋、石渣等归乙方所有,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外运,拆除、清理及外运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与甲方无关。旧钢筋需按甲方要求进行拆除,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
3.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若原招标文件与本公告内容及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更正稿-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红三村墙里区块地面建筑物拆除项目》有出入的,以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为准。
三、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名称: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红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联系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13906571803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名称:台州市黄岩中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757696187
地址:黄岩区县前街1号源鸿大厦3楼303室
3.招标监督管理:
名称: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红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监督电话:13105613131
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3日
附件信息:
更正稿-台州市黄岩区东城街道红三村墙里区块地面建筑物拆除项目.docx
147.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