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芦田镇2023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93.78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宋15960271357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芦田镇2023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芦田镇2023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项目已由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芦田镇2023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安发改审[2023]132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安溪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芦田镇2023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项目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安交工审[2024]7号)审定。项目业主为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申请上级补助,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

2.2 项目的规模:芦田镇2023公路水毁灾后修复重建项目,本工程混凝土采用现场搅拌。主要计算:本项目共25处水毁点,分别是1#~2#石盘村、3#~5#三洋村、6#~9#内地村、10#~11#招坑村、12#三洋村、13#~16#红村村、17#福岭村、18#~20#鸿都村、21#~23#内地村、24#朝阳村、25#招坑村水毁点,受灾情况主要有:路基掏空、边坡溜方、碎石滚落、山体滑坡、路面塌陷、路基断裂、排水管冲毁等,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沟工程、仰斜式挡土墙工程、护坡工程、交通工程及盖板涵工程等内容。工程造价为1093.7808万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项目的计划工期:工程施工计划工期为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标段;本次共招标1个标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施工标段

里程桩号

长度(km)

主要工程内容或工程量

施工工期

1

/

/

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沟工程、仰斜式挡土墙工程、护坡工程、交通工程及盖板涵工程等内容

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1标段(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参照附录1填写);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参照附录3简要填写):/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投标人为公路施工企业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标准为:以在“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的公示结果和在泉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j.quanzhou.gov.cn/)公示结果为准。对某一标段组投标的,投标文件需包含1份商务文件及该标段组所有标段的报价文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及参考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北京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17日10时00分00秒,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quanzhou.gov.cn)在线递交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要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因投标人的原因未能正常签到、解密的投标文件将无法进入评审程序,按无效投标处理。如遇交易中心停电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时开标、评标的,则开标日期改期,具体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与交易中心协商确定后另行通知。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信用分

本招标项目信用分使用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从业单位及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考核结果、泉州市最新公布的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考核结果。其中,福建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公布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施工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中标及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信用交通·福建”(http://220.160.53.3:30050/gzwz/)网站“信用考核结果适用情况(动态更新)”栏目中的更新公布;泉州市最新公布的小规模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信用结果最新适用情况可查阅泉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http://jtj.quanzhou.gov.cn/)专题专栏“工程建设”栏目中的更新公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j.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quanzhou.gov.cn/)、/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溪县芦田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芦田镇芦茗街51号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B栋509室

邮政编码:362400

邮政编码:362400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人:小宋

电话:13599932299

电话:15960271357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382212031@qq.com

2024年04月19日

 

 

 

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章内容进行补充、细化,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和《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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