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肥城高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LDAR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344.2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c-gc-20240524-012
预算金额344.2万元
招标联系人姚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嘉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主任0538-323705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4
公告正文

肥城高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LDAR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肥城高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LDAR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经由泰安市肥城市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肥城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FC-GC-20240524-01

2.2 项目名称:肥城高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LDAR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3 项目内容:肥城高创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LDAR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位于山东省肥城市石横镇,主要工程施工内容包括:LDAR信息管理平台、LDAR配套硬件设备、国产化适配、运维及其他服务。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442000.00元;同时设置全费用综合单价控制价。

注:投标总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或投标单价高于全费用综合单价控制价的为废标。

2.6 计划工期:本项目实施的内容需在自开工令签发日起 35 日内全部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上线运行标准。

2.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营业范围,具有相应生产或供应能力,并具备本项目要求的安装、调试、提供售后服务的能力;

3.3 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4.1 领取时间: 2024524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 领取地点: 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未注册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主体登记”→“主体信息注册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已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电子交易平台”进入系统针对本项目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614900分。

5.2 投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具体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5.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5.4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5.5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我是投标人→业务指南/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肥城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龙山路008

联系人:姚经理

电话:0538-638028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嘉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法院南沿街楼自北向南第1415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38-3237058

八、异议和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监督部门: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招标管理科

联系电话:0538-3215366

8.4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0538-3237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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