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ch2023-gs-c-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仲晓霏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川渝0512-6516167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度全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3-GS-C-001
项目名称:2023年度全区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陆拾贰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620,000.00
采购需求:
(一)内容概述与标准
服务工作内容:为姑苏区符合条件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生活照料、失能生活护理、失能医疗护理及其他服务。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苏府办【2021】125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7月起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标准按照全自理200元/月,半护理600元/月,全护理1200元/月,与老年人养老护理补贴、残疾人托养护理服务补贴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初步统计全区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共计146名,扣除入住苏州市福利总院、残联服务对象和民政就高人员31人,115名对象需提供居家照料服务。其中享受每月200元服务标准的76人,享受每月600元服务标准的29人,享受每月1200元服务标准的10人。
(二)各类服务对象的服务内容
1、居家照料服务对象
(1)居家服务项目
序号
服务项目
服务单价
服务内容
备注
1
生活照料服务
35元/小时
家庭保洁、起居照料、洗澡擦身、换季整理、洗晒衣被、缝补编织、买菜做饭、购物配药、陪同就医、代办服务、精神陪护、应急救助、代买代办。
 
2
失能生活护理
40元/小时
头面部清洁、梳理、洗发、口腔清洁、协助进食/水、协助鼻饲进食、协助翻身叩背排痰、协助床上移动、整理床单、指/趾甲护理、手、足部清洁、温水擦浴、协助沐浴、协助更衣、协助如厕、排泄护理、人工取便术、会阴护理、协助皮肤用药、协助器具移动、协助进行简单肢体锻炼、失禁照护及指导、安全防护及指导。
 
3
失能医疗护理服务
50元/小时
生命体征监测、血糖监测、留置尿管护理、人工肛门便袋护理、压疮预防及指导、康复锻炼、物理降温、氧气吸入、雾化吸入、药物喂服、协助滴眼/耳/鼻、胰岛素笔注射、直肠给药、协助保留灌肠。
 
4
专业理发服务
25元/人/次
为老人提供洗头、理发等服务。
 
5
专业扦脚服务
50元/人/次
为老人修剪手指甲、脚趾甲,扦脚等特殊服务。
 
6
平安应急服务
60元/月
为独居特困供养人员提供24小时平安应急服务,包含平安通设备及24小时平安应急服务费。
设备可以提供无线或有线平安应急话机,信息服务费由用户承担

(2)按服务项目、服务对象的身体状况、补助标准制定个性化季度服务套餐,套餐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局部调整。
2、机构照料服务对象
由于机构照料服务对象身体健康状况普遍较差,大多会提出超出市、区政策补贴范围金额上限的服务要求,对此由成交单位与街道、服务对象共同协商,待明确超出市、区政策补贴上限服务费用的具体承担方后(街道或服务对象个人),按协商确定后的标准提供服务。成交单位应提前予以确认后提供服务。
3、服务流程
(1)居家照料服务对象
服务站采集用户信息并宣传相关政策及服务项目,签订服务协议,按计划周期性提供服务。
(2)机构照料服务对象
与街道确认各服务对象的护理服务标准及费用,明确护理服务标准。
(三)主要服务要求:
1、成交单位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和服务对象的类别提供服务清单,由服务对象根据实际需求在生活照料、失能生活护理、失能医疗护理及其他服务中进行“点单”,成交单位安排服务人员提供具体服务,服务人员必须具备所提供服务的相关经验。
2、成交单位应定期组织开展服务人员职业道德、专业技能培训,了解和掌握政府购买服务有关政策,为服务对象做好解释工作。
3、成交单位为符合标准的服务对象按每月按照全自理200元/月/人,半护理600元/月/人,全护理1200元/月/人的标准提供服务,并及时、准确地记录服务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数、服务次数、服务时间、服务项目、服务对象对服务质量的反馈和确认等内容。
4、合理配备管理人员及服务人员,确保服务项目的正常实施。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做到管理正规化、服务规范化、考核标准化。
5、各项具体服务(包含个性服务或套餐式服务)的内容及所对应消费的小时数必须报采购方及区主管部门通过后方可开展。
(四)费用结算:
结算标准与方式:按照苏州市、姑苏区困难群众救助标准执行,如有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标准执行。最终将结合服务对象变动情况,按合同履行期间实际提供的服务量予以结算。
(1)居家照料服务对象,按实际服务情况,提供服务明细及发票与采购方按季度结算。
(2)机构照料服务对象。在市、区政策补贴标准范围内产生的费用,由采购方与成交单位按护理服务发票复印件与采购方按季度结算。超出市、区政策补贴标准范围所产生的费用,由成交单位按服务提供前与街道、服务对象达成的协议进行结算。
(五)监督管理
1、采购方对成交单位的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连续两个季度考核不合格,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另寻服务方。考核办法根据双方协商后另行商定。
2、如因成交单位的服务中存在缺陷,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等后果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另请其他单位提供服务,由此所发生的超额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
3、服务过程中,因成交单位原因导致人身和财产损失的,由成交单位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8月12日至2024年8月11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7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工具下载链接详见采购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3048755361、895706745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签章使用问题:
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2、苏州市姑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728409。
3、如不同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响应)无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
地址:苏州市平川路510号
联系方式:0512-68727816(仲晓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672、0512-65161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川渝、邬汝超
电话:0512-65161672、0512-65161797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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