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尚财采投处【2025】1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5/0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30183]JXXM[CS]20240006
二、项目名称:年初预算义务教育教学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拾穗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被投诉人:骏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
被投诉人:尚志市教育局
地址:尚志市尚志大街332号西
相关供应商:黑龙江盛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一曼街副2号泰山电子城1栋2层268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事项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本次采购的10口路由器、8口交换机、24口千兆汇聚交换机参数为锐捷品牌特有,参数具有指向性,限制潜在供应商,排斥市面常见品牌。
(二)本次采购附表10和附表11台式计算机及笔记本电脑参数指向联想品牌,参数具有指向性,限制潜在供应商投标,排斥市面常见品牌。 (三)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主观分值严重高于技术分值,存在采购人或专家主观决定项目走向的情况,大量的主观方案分值设置,无法体现公平公正,最终结果就是专家和采购人说谁分高,谁就中标,根本无法对比,我方建议降低主观分值,将评分重点放在客观的技术分上,这样能体现项目公平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三)不成立。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驳回投诉。
尚志市财政局
2025 年 01 月 20 日
一、项目编号:[230183]JXXM[CS]20240006
二、项目名称:年初预算义务教育教学设备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拾穗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被投诉人:骏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大街
被投诉人:尚志市教育局
地址:尚志市尚志大街332号西
相关供应商:黑龙江盛联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一曼街副2号泰山电子城1栋2层268室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依法就相关事项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一)本次采购的10口路由器、8口交换机、24口千兆汇聚交换机参数为锐捷品牌特有,参数具有指向性,限制潜在供应商,排斥市面常见品牌。
(二)本次采购附表10和附表11台式计算机及笔记本电脑参数指向联想品牌,参数具有指向性,限制潜在供应商投标,排斥市面常见品牌。 (三)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主观分值严重高于技术分值,存在采购人或专家主观决定项目走向的情况,大量的主观方案分值设置,无法体现公平公正,最终结果就是专家和采购人说谁分高,谁就中标,根本无法对比,我方建议降低主观分值,将评分重点放在客观的技术分上,这样能体现项目公平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一)(二)(三)不成立。投诉内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驳回投诉。
尚志市财政局
2025 年 0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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