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阳江路北侧、园林路西侧房屋五年期出租项目公告
一、 项目编号:3212830120240800401
二、项目名称:泰兴市阳江路北侧、园林路西侧房屋五年期出租项目
三、项目信息:
1、坐落位置:泰兴市阳江路北侧、园林路西侧。
2、房产证号:苏(2023)泰兴市不动产权第0015330号。
3、出租面积:1168.20㎡(以实际可租赁面积为准),详情见评估报告(公告附件,自行下载)。
4、出租资产使用情况:毛坯。
5、附属设施:水电齐全。
6、其他说明:商务办公。
四、出租价格及租金支付要求:
1、租金(万元/年):底价19.48万元/年,前三年租金以成交价结算,第四年和第五年的租金在成交价基础上增加5‰。
2、租期(年): 5年。
3、租金支付方式:年付(先付后用),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第一周缴纳当年租金。
4、租赁押金(元):成交价*0.05,交易双方自行结算。
五、交易方式: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
六、承租方的资格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企业法人。
七、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 20000.00元。
2、缴纳截至时间: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保证金汇入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系统自动生成)。
3、注意事项:
(1)自然人须以其本人名义缴纳,企业法人须从其企业银行账户缴纳;
(2)保证金未按系统提示缴纳,逾期未缴纳或缴纳保证金不足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4、保证金处置:
(1)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中心收到双方签订的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退回;无故放弃承租者,不予退还,若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或支付相关费用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2)未竞价成功的意向承租方缴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按照其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渠道退还。
八、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所需材料: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3日9时起,2024年8月20日9时止。
2、报名地点: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登陆泰州市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注册报名。
3、报名所需材料:
意向承租方须提供的材料(扫描件上传至产权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
(1)其中若意向承租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
①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照原件;
②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③承诺函;
(2)若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①身份证原件;
②承诺函;
九、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截至后,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性审查。
2、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确定承租方,以不低于底价标准签约;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方及成交价。
十、竞价:
1、竞价时间:以系统短信通知时间为准。
2、竞价地点: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间内登录泰州产权交易平台(http://218.90.228.198:8082/CQ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竞价(特殊项目另行通知)。
3、竞价幅度:1000元。
4、竞价时长:10分钟,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如有意向承租方出价,系统将自动延迟2分钟。
十一、成交:
1、竞价结束后,经出租方确认的成交通知书发布上网。
2、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承租方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并按合同缴纳租金。
十二、意向承租方须知:
1、本次招租项目只接受整租,招租用途商务办公(无污染、无噪音、合法经营)。
2、意向承租方可在公告期内至现场查看出租房屋现状,向出租方查看相关房屋产权、建设手续,并向相关部门了解实际情况,发现实际情况与本公告表述不一致的,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至少一个工作日书面向出租方提出,否则责任自负。
3、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务必了解项目情况、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
4、意向承租方在竞价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房屋租金底价报价(其他承租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若未按上述规定参与竞价或违反本公告约定的,保证金不予退回。
5、意向承租方须按时参加网络竞价,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意向承租方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网络竞价,需在竞价前向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理由,提供证明,并得到出租方的批准。
6、未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对房屋外立面、主体结构进行任何改动。租赁期满或承租方因经营不善等原因中途退租的,出租方不对装修费用进行补偿,承租方于租赁期满或退租之日起10日内将不破坏墙体结构的可移除物品自行清理,如未清理,出租方有权对该类物品进行处置。承租方须与出租方单独签订房屋质量保证协议书。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得转租或分割出租;擅自转租或分割出租的,转租或分割出租行为无效,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8、租赁期内的水、电、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按照“谁使用、谁支付”的原则,由承租方支付,出租方仅提供水、电接入。
十三、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
(1)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
(2)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taizhou.gov.cn/)
2、意向承租方对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的相关问题可依据《泰州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下载)处理。
3、出租方和承租方收到成交价格确认单后,双方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向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交易服务费。
十五、对本次招租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出租方信息
名称:泰兴市泰通智慧停车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泰州市泰兴市阳江东路168号
联系方式:13852679830
2.组织方信息
名称: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泰兴市文昌东路62号
联系方式: 0523-82735033
3.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泰兴市财政局
地 址:泰兴市曾涛路6号鑫泰大厦
联系方式:0523-87654126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523—86898618
十六、本公告的解释权属于出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