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志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东莞市豫满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豫满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豫满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凫山祥新街57号1栋107室(东经113°53′56.740″,北纬22°59’9.903”)。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350m2,建筑面积1350m2。项目主要从事手机壳生产,项目加工生产手机壳943423件/年。

建设单位于2023年9月委托东莞市德立生态环境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豫满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7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12664号),于2023年12月4日变更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91441900MA5683D814001W)。

我公司现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豫满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志强;

联系电话:17688788463;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寮步镇凫山祥新街57号1栋107室;

邮编:5234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源

(1)注塑成型、热压成型工序有机废气

1)非甲烷总烃

项目注塑成型、热压成型工序过程中会对PC塑胶粒进行加热,此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

注塑成型、热压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在车间出入口设置软帘,并在注塑机设置集气罩点对点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处理后排放浓度为2.11mg/m³、排放速率为0.015kg/h;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轮胎企业及其他制品企业炼胶、硫化装置标准限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较严值。

2)颗粒物

项目破碎完成的塑胶原料重新投入烘料设备中进行二次烘料,烘料过程排放的粉尘为碎料工序少量附着在塑料表面的粉尘,故项目破碎、烘料工序粉尘排放量总和为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加强车间管理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厂界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3)臭气浓度

项目注塑成型和热压成型过程中除了产生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该类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异味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与注塑成型工序和热压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一同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

2、废水污染源

项目没有生产废水外排。

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寮步竹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雨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冷却水

项目注塑成型和热压成型过程中会用到少量冷却水。冷却水是为了保证塑胶件处于工艺要求的温度范围而设置的。冷却水均为普通的自来水,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3、噪声污染源

项目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环境保护目标的位置,通过墙体的阻隔作用,项目产生的噪声再经自然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预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对50m内的敏感点噪声预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7-2008)2类标准,由于本项目夜间不生产,因此对夜间对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故项目营运期间生产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1)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厨余、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一般工业固废

硅胶边角料及次品:项目去水口、品检工序会产生硅胶边角料及次品,硅胶边角料及次品属于“废橡胶制品”类别(次品中主要材质为硅胶,塑胶含量占比较小,因此,本项目将其归为废橡胶制品),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类别为05,本项目为橡胶与塑料制品业,其代码为290-000-05,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塑胶边角料:项目去水口工序会产生塑胶边角料,塑胶边角料属于“废塑料制品”类别,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类别为06,本项目为橡胶与塑料制品业,其代码为290-000-06,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废包装材料:项目包装工序中会产生少量的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属于“废复合包装”类别,根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GB/T39198-2020)类别为07,本项目为橡胶与塑料制品业,其代码为290-000-07,经收集后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3)危险废物

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废活性炭、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本项目的生产设备、产品和生产工艺均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清洁生产水平,投产后产生的“三废”污染物较少等。经评价分析,该项目实施后,在采取严格的科学管理和有效的环保治理手段后,产生的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从而减少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能基本维持周边环境质量现状,满足该区域环境功能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可行。


   建设单位:东莞市豫满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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