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台州市路桥区传媒中心广告经营权出租项目的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6万元
招标联系人盛女士0576-89207066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台州市路桥区传媒中心

项目名称:台州市路桥区传媒中心广告经营权出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台州市路桥区传媒中心广告经营权出租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6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台州市路桥区传媒中心广告经营权出租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6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1、本次项目于2024年6月12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下午14:30,项目只有台州市路桥区新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名,项目废标并同时发布废标公告。
2、于2024年7月5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至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7月11日上午09:30,只有台州市路桥区新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名,项目废标并同时发布废标公告。
3、于2024年7月15日第二次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至2024年7月19日下午16:00,只有台州市路桥区新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报名,项目废标并同时发布废标公告。
综上原因,招标文件中未设置任何倾向性与排他性条款。因项目时间紧迫,特申单一来源采购。拟中标单位为前三次采购均参与投标的台州市路桥区新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专家论证意见:本项目经过三轮公告均以失败告终,招标文件不存在设置倾向性条款的可能,且项目时间紧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可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符合上述条款。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台州市路桥区新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商海南街6弄1号北栋一层(自主申报)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7月23日2024年07月3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台州市路桥区传媒中心

联 系 人:盛女士

联系电话:0576-89207066

传 真:/

地 址:台州市路桥区腾达路2129号(路桥广电大楼3楼)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及签到表.pdf

    682.3 KB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