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蔡锷乡生猪养殖基地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
金额
26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蔡锷乡生猪养殖基地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的有关规定,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保护信息,以确保公众对环境保护措施的知情权,了解公众对该建设工程的意见和建议,特此公告,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蔡锷乡生猪养殖基地
建设单位:邵阳荣升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罗士村和山东村
建设性质:新建工程总投资:26000万元
总建设期:2023年10月-2024年2月
建设内容及规模:邵阳荣升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拟投资26000万元,在邵阳市大祥区蔡锷乡罗士村和山东村建设蔡锷乡生猪养殖基地,项目占地面积666亩,年存栏母猪1万头,不进行育肥。
(二)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邵阳荣升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彭18673966559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湖南朗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739-5230068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a)环评机构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
(b)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现场勘探调查、资料收集;
(c)编写环评报告书各个专题;
(d)在专题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得出评价结论;
(e)环评报告书报送、评审;
(f)环评报告书修改、报批。
(2)评价工作内容
(a)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分析建设项目产排污情况;
(b)分析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c)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d)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a)项目周边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b)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c)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机构电话咨询项目有关情况,并对项目建设提供相关要求与建议;
(2)公示期间如有公众意见,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或者其它便利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完善的公众意见表,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居住地址、是否同意公开等信息。
(七)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公众可在本公示附件下载公众意见表,也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48号)下载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如下: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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