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精神,根据《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工作的通知(江科大港教〔2021〕0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符合结项条件的2021年度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
二、验收条件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立项申请表》中的建设任务;
(二)完成项目要求提交的验收材料:
1. 一份修订完善新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找准德育要素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思政育人成效。新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2. 一套教案及一份完整的课件。根据教学大纲编制的能体现 “课程思政”特点的一份完整的教案;根据授课教案编制的一份完整的课件;
3. 设计至少3个课程思政典型教学案例和3个课程思政教学视频(时长8-10分钟,要求教学视频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晰,限定为MP4格式),同时制定对应典型案例和教学微视频的教学效果考核方法。
4.教师指导课堂讨论(或实验、实习等)过程材料;
5.学生典型作业;
6.教学经验总结。
(三)项目其他课程建设成果。
(四)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
三、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对照《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工作的通知》中建设要求及《申报书》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并提交相关结题材料。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将通过专家听课、检查课程资源建设情况、评阅结项申请表、现场答辩及考察项目实施效果等方式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验收结果。
3.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和合格课程颁发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证书。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延期整改后再组织验收。
4. 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应填写《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延长1年建设期,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延期建设的课程如果验收不合格,不再延期整改。
四、其他事项
各课程负责人须在11月25日前提交《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5份)、佐证材料及其他材料(如:《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延期申请表》等)(一式一份),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楼62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7292504@qq.com,压缩包名称为“XX学院+姓名+2021年 “课程思政”验收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12-56731148。
附件:
1. 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名单
2.《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申请表》
3.《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延期申请表》
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通知.zip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通知.zip
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教学工作部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