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苏州理工学院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精神,根据《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工作的通知(江科大港教〔20210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度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符合结项条件的2021年度立项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附件1

二、验收条件

(一)已经完成立项时《立项申请表》中的建设任务;

(二)完成项目要求提交的验收材料:

1. 一份修订完善新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找准德育要素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思政育人成效。新教学大纲应在本课程原教学大纲基础上修订而成,注重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机衔接和融合;

2. 一套教案及一份完整的课件。根据教学大纲编制的能体现 “课程思政”特点的一份完整的教案;根据授课教案编制的一份完整的课件;

3. 设计至少3个课程思政典型教学案例和3个课程思政教学视频(时长8-10分钟,要求教学视频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晰,限定为MP4格式),同时制定对应典型案例和教学微视频的教学效果考核方法。

4.教师指导课堂讨论(或实验、实习等)过程材料;

5.学生典型作业;

6.教学经验总结。

(三)项目其他课程建设成果。

(四)项目经费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规范使用。

三、验收程序

1.项目负责人对照《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工作的通知》中建设要求及《申报书》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并提交相关结题材料。

2.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专家组将通过专家听课、检查课程资源建设情况、评阅结项申请表、现场答辩及考察项目实施效果等方式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验收结果。

3.验收结果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和合格课程颁发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证书。验收不合格的课程,延期整改后再组织验收。

4. 因特殊情况,未能完成建设任务的课程应填写《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延期申请表》(见附件3),申请延长1年建设期,每门课程只能申请一次。申请延期建设的课程如果验收不合格,不再延期整改。

四、其他事项

各课程负责人须在1125日前提交《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申请表》(附件2,一式5份)、佐证材料及其他材料(如:《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延期申请表》等)(一式一份),纸质版签字盖章后报送行政楼62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97292504@qq.com,压缩包名称为“XX学院+姓名+2021年 “课程思政验收材料”。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12-56731148

附件:

1. 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苏州理工学院2021年度课程思政示范课立项名单

2.《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申请表》

3.《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苏州理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延期申请表》

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通知.zip关于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结项通知.zip



江苏科技大学张家港校区教学工作部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2119


更多信息请点击http://szlg.just.edu.cn/2022/1110/c51a16682/page.htm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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