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无水隐患管网整改工程(金马新区安置点) 施工监理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名称 |
裕安区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无水隐患管网整改工程(金马新区安置点)施工监理项目 |
||
项目编号 |
HXJY1110001017363001 |
||
发包人 |
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
代理机构 |
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裕安区春江河滨小区F7#楼三楼 联系方式:0564-3337298 |
||
发包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发包时间 |
2023年8月28日09时00分 |
最高限价 |
大写:伍万柒仟玖佰柒拾陆元整 小写:¥57976.00元 |
||
服务周期 |
监理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结束止,其中现场服务期同施工工期。 |
||
资质要求 |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
||
(中标) 成交人 |
安徽勤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成交价 |
叁万玖仟元整(¥39000.00元) |
||
公示时间 |
2023年8月28日至2023年8月31日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1、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国华工程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564-3337298 2、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潘主任 联系电话:0564-3952288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